同和裕银号,是这座楼最初的名称,1932年兴建,主体二层,方石基础,山墙雕花,澡井门楣,2011年被公布为市文物保护单位。
在大马路的繁华中,同和裕银号本不起眼。但因徐州地铁一号线全面开工,大马路两侧建筑相继拆除,如宏达宾馆、白云大厦这些高层建筑均在其列,唯独同和裕银号被整体向西平移了240米,以文物的名义被保存下来。这座80多岁的建筑,能以这种方式“活下去”,何其幸哉。“活下去”的不仅是建筑本身,还有80多年的徐州金融史和老徐州人的情怀。
一栋小楼,一段历史
银号即钱庄。在我国南方称其银号,北方称为钱庄,徐州地理位置不南不北,所以称其银号者有之,称其钱庄者有之。
民国时期,徐州银号与钱庄的名称并存,性质都是办理银钱存放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银号也是银行的前身,区别是,在银行存款,银行要付给存款者利息,而在银号存款者要付给银号利息。
徐州银号兴起于民国初期,兴盛时银号达25家之多。民国二十年(1931年)后中道衰落,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受挤兑风潮影响,失去信誉,银号业便一蹶不振走了下坡路,逐渐被具有现代金融管理性质的银行所替代。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徐州最后一家钱庄倒闭。至此,徐州城内银号寿终正寝,再没有出现过银号。
受平移保护的这家银号,其真实身份在学者中有两种声音,一说这个银号其实叫“同顺永”银号,建于民国初,主人是天津富商刘彭久,而“同和裕”银号则建在察院街,即今天的大同街,开业时间是在民国十九年(1930年),民国二十二年停业,经理是张炎卿。只因同顺永银号存在时间比较短,同和裕银号兴起晚,规模大,于是导致误闻误信误记。另一种说法是,该银号就是徐州同和裕银号,原本是在察院街,1932年因业务扩展等需求,从察院街迁到了大马路。后一种说法,似乎更被人认同和接受。
撇开名称上的争论,谈谈“同和裕”的历史。可以说,这家银号无疑是二十世纪初中国老式金融机构中赫赫有名的一家,它由河南新乡著名金融家、实业家王晏卿创办于民国元年(1912年)。其总号设在河南新乡,分号设开封、徐州等40余处。徐州同和裕银号创立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以前,地址在察院街。后由于业务繁多,总经理王晏卿急欲扩张业务,在大马路东段路北新址再建大楼。从1926年到1933年,在建造的11座楼房中,有7座是请青岛、天津等大埠名匠设计施工的,徐州分号新建大楼也在其列。
1933年10月,第三次挤兑风潮开始,首发开封,现金告罄。当晚,徐州银号电报送来现洋4万元救急。由于新兴银行业和政府共同施压,同和裕银号走投无路,终告失败。在这次挤兑风潮中,徐州多家民间钱庄、银号宣告破产。1937年10月4日,经新乡县司法处民事裁定,同和裕银号宣告破产。
银号破产了,但这座楼房一直被作为金融机构使用,即便在日伪时期,也是如此。解放后,同和裕银号大楼收归国有,仍然作为银行的办事处。自1950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岁月里,这里悬挂着“中国人民银行大马路办事处”的牌子,多少人出出进进,多少人凭此兴业安家,“大马路办事处”银行存折,成为永久的纪念。在平移现场的围观者中,很多人都在感慨:我的第一份工资就是在这里领的。
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人民银行在淮海路上新的办事处建成,大马路办事处方才迁走。这里又被租赁改成了旅馆。一座三层的小楼,原建筑是两层,最上层为现代后建。小楼由约长1米的青石作地梁基础石,基础石之上的墙体由方石垒砌而成。一楼正门朝南,又高又宽,石头门槛已经被踩得非常光滑。门上方横有一幅嵌入墙体的长方形石刻,石刻主画面为双狮子争绣球,石刻线条清晰、雕工细腻。石刻的上方有一块长方形匾额镶嵌在墙内,匾额被类似红漆的材料覆盖。门外两侧各有一根直径约半米粗的石柱,石柱上遍布一圈一圈突出的自然纹饰。
室内有木质楼梯通往二楼,楼梯扶手和护栏上都有雕花。走上二楼,两侧各有几个房间,木头门窗。墙体上开竖直型长窗,窗上有黑色铸铁柱式护网,护网分上中下三层,每层铁柱头上铸有花纹。整个建筑设计精美,做工精细,素朴厚重。二楼南侧的阳台两边同样以石柱支撑,石柱上方有一小台,显得小巧玲珑,台的上方有一大大的红色五角星。小楼的顶层平台四角建有水泥桩,四个水泥桩之间有水泥栏杆。
这栋小楼与周围的楼房相比,并不显眼,但穿梭其中,让人感受到的是民国老建筑退尽铅华后的风采。
一次平移,一场变革
同和裕银号旧址是我市仅存不多的、兼有西式建筑特色的民国建筑,同时,它还见证了徐州金融机构发展史,见证了徐州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基于此,2011年,同和裕银号被公布为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工程建设之前,应先和文物部门沟通,文物部门要安排考古队员对周边的文物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勘探。但徐州轨道一号线的建设方忽略了这一环节,直接请设计方设计,等设计方案报批下来后,发现需要在同和裕银号位置设一个站口。建筑方在现场考察时,发现了同和裕银号上的文保单位“身份牌”。
据了解,发现这一情况后,建设方也考虑过将站口移位,但经过多次勘察,各个方向都没有更合适的地方,同和裕银号必须拆除或迁建。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如果遇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原则是实施原址保护。如果项目重大,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于是,建设方向市政府打了报告,要求拆除或迁建同和裕银号。政府要求文物处对此进行考察。徐州市文物局文物处处长赵玉会当即召集了博物馆、规划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社会文史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在之后的论证会上,他们的意见很统一:能避让就避让,尽量原址保护。实在不行,迁建之前要先明确好选址,找有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进行测绘,然后形成方案,报省文物局审批。
所谓“迁建”,就是将建筑分成若干块进行编号,拆了之后移到另一个地方进行重建。我市文史学者李世明说,虽然现在的建筑工艺很发达,但要达到当时的水平还是很难的。“这幢小楼建设的时候,对工人的要求很高,砖与砖之间要达到几乎无缝的状态。据说,为了激励工人,老板给每位工人都发了一些铜板,完工后,如果铜板能塞进缝里,就留在里面,如果不能,铜板就可以拿回家。这种要求对异地重建的建筑来说,很难做到。”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迁建就等于毁了这个建筑,我们无法复制老建筑的生态原貌,一些蕴含在建筑中的文化内涵也会随之消失,保护古建筑不是保护这个建筑本身,而是把它所蕴含的时代记忆一同留存下来。”赵玉会说。
所以,为了避免同和裕“不死不活”地存在,赵玉会决定向泰州、扬州、苏州这些南方城市的文保单位“取经”,了解到了“平移”这个最佳折中方法。随后,市文物处向市政府申报,阐述了此法的好处。由于“平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古建筑,加上所用资金少,工期短,市政府很快就批准了。然后报批省政府,省政府安排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实地勘察,也同意此法。至此,从2014年9月到2015年9月,历时一年的考察、论证、申报,徐州文物保护迎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
当3月15日傍晚18时35分,同和裕银号成功平移到距离旧址240米的新址时,施工方燃放鞭炮烟花以示祝贺,周围众多围观的民众鼓掌叫好,徐州文保措施赢得了民意。可在一些文史专家心里,喜悦中也掺杂了些许苦涩:这个方法来得太晚。一位学者很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是第一次,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因为能拆的都拆完了,没什么老建筑需要保护的了。”
而就平移这个方法而言,网上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平移工程看上去是保护了文物,但对文物环境则造成极大的改变”,有的还担心,随着平移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不可移动被平移。
“但是,至少它是一个文物保护的次优选择,总比不问青红皂白地一拆了之或移地重建要好。”赵玉会说,“对城市不可移动的文物,最好的保护当然是百分之百地原生态保护,可惜,随着城市发展提速,城市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想做到在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文物保护,似乎不太现实。平移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
赵玉会也坦言,这次同和裕银号平移工程,也收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通过媒体大量的宣传报道,市民对这件事的关注度特别高,很多人会问:“白云大厦都拆了,这么小的房子为什么不拆,还搞这么大的动静?”在这个过程中,市民对文物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文物保护不仅是文物部门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界都参与,希望徐州市民都能加入文物保护的队伍中来。”赵玉会说。(刘苏 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