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友阁”中山东路办公点大门紧闭
“藏友阁”汉中路办公点还在营业
老人正在办退款登记
2015年11月,现代快报曾报道,南京市民潘先生在“藏友阁”投资了书法作品,事后虽然经协调拿到退款,但公司否认曾承诺高额投资回报。近日,南京市民孙大爷又向现代快报热线96060反映,他在“藏友阁”先后4次共投资1万多元购买纪念币等收藏品,可部分藏品还没拿到,对方的办公点就没人了。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像孙大爷这样的老人有不少,有的人甚至花了48万元,却什么都没拿到。
事件
投资收藏品,有人把养老钱全砸进去了
去年五六月份的时候,孙大爷经常收到某公司销售人员的问候:“大爷,最近过得怎么样,身体还好吗?”“不买没关系,有事没事可以到我们那儿转转,有小礼品可以赠送给你。”
去年6月中下旬,根据电话里提供的地址,孙大爷来到位于南京大行宫的这家公司。“刚到,他们就向我推荐一种货币,说买了一定能升值。”孙大爷买了两套,花了近5000元。至于何时能拿到收益,对方却没有给出明确回复。记者在孙大爷家中看到,他购买的是2016里约奥运会纪念币,一套共4组。
此后,这类投资推销就没断过。孙大爷前后又买了三次,共花了1万多元。钱花了,东西却没见到。孙大爷说,销售人员多次以没有配齐等理由拖延,他至今都没拿到后来两次买的收藏品。觉得不对劲,上个月底,孙大爷再到大行宫办公点时,发现公司已没了人影,推销员也联系不上了。
记者调查发现,像孙大爷这样的老人并不少。“买的东西都没拿到,说没有货。”南京市民朱大爷投资了48万元,买了瓷器套组、中华绝版珍藏钞等收藏品,一样都没拿到。
“当时就是想理财投资,现在可后悔了”。86岁的陈奶奶从2015年开始投资,前后花了30万,“当初他们承诺一到两年卖出去,卖出的价格是买入价的两三倍,结果一个也没卖出去,收益也没看到。这些都是养老钱,苦了一辈子的。”
调查
公司两次被处罚,一个办公点大门紧闭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看到,“藏友阁”在南京有两家公司,一家为南京藏友阁礼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汉中路一写字楼内;另一家为南京藏友阁礼品有限公司中山东路分公司,注册地在中山东路的一幢写字楼内。
8月12日下午3点,记者来到“藏友阁”中山东路分公司的办公点。这里大门紧闭,透过玻璃门望进去,墙上还贴有几幅字画,但办公桌早已清空。屋内一位装修工人告诉记者,一家房产中介公司马上要进驻这里,之前的收藏品公司已经搬走了。南京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里确实无人经营,多次联系负责人未果,已经在系统内标记了查无下落的警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记者看到,南京藏友阁礼品有限公司曾有两次被行政处罚记录:一次是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不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对其处罚10万元;另一次是南京秦淮区文化局的处罚,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不仅要在工商部门申领执照,还要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但是这家公司一直未在秦淮区文化局备案,于是处以罚款,责令改正。
回应
正在登记,称10月后才能拿到钱
8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汉中路的办公点发现,“藏友阁”终于开门营业,许多老人正在排队登记退款。
一位赵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天下来,他手上的客户藏品退款登记表已经有一百多张。至于这笔退款何时到手,这几天登记的至少要等到10月以后。
为何其他门店都关了?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各个门店接到老人的投诉很多,干扰了正常营业,索性就把其他门店都关了,全部集中到汉中路一处办公点,为老人办理退款登记等。而现在这个办公点的房租将于10月到期, 之后将要搬到南京新街口的一处写字楼,这一消息已经告知老人。
8月15日和16日,记者在现场都未找到“藏友阁”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电话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提醒
投资有风险
老人最好多与家人商量
南京秦淮区消协提醒市民,不少老人购买类似纪念币、字画等收藏品是为了获得收益,而不是为了生活需要,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围。如果出现纠纷,消协一般不予受理。一般来说,收藏品行业的交易行为,受民法和合同法的保护。
消协提醒,投资纪念币、字画等收藏品,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和鉴别能力。老人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进入自己不了解的市场,不要一冲动就付钱,重要的事情要告知家里人,一起做决定。
追问
这些藏品值这个价吗?
收藏界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礼品公司经营的藏品,大多是从邮币卡市场购得的。藏品在网络上的销售价格参考意义不大,“有的比市场价低很多,也有的高数倍”,而在邮币卡市场的成交价才是最真实的市场价。以孙大爷购买的里约奥运会纪念币为例,“买贵了,这价格能买七八套。”
他提醒市民,购买收藏品一看真假,二看品相,三看价格。买任何藏品,都要做到价格心中有数,“收藏品一般出了柜面,就不认了。”
民间钱币交易合法吗?
记者发现,不少老人购买了“绝版钞”等藏品,这种民间钱币交易合法吗?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绝版钞”多数是商家的噱头,人民银行未发行过这类藏品。该交易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藏品中是否有流通人民币。
目前,第四套和第五套人民币都属于流通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如果老人购买的藏品中有流通人民币,就涉嫌违法。
承诺的收益能拿到吗?
不少老人称,当初推销员承诺投资后能拿到收益,但并没有拿到纸质合同,收益还能兑现吗?8月16日, “藏友阁”工作人员表示,投资如果已经到期,可能会有收益,但如果没到期就要退款,只能拿回本金。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斌表示,如果是投资行为,一定要有合同,就投资、收益等相关内容交代清楚。如果没有标明,想拿到收益就难了。对于许多老人拿到了收据,但没有收到货品的情况,她表示,老人需要举证付过钱,并且收款方是该公司,至于是否收到货品,这则需要对方提供发货举证。
如果老人觉得对方隐瞒经营情况,比如未向投资者给付商品,发票上的印章与实际对外宣称的公司不一致,存在诈骗嫌疑,而且数额巨大,可向公安机关投诉和举报。如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可能以诈骗类案件立案。(蔡梦莹 徐红艳 王静 申阳)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