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苏州交通运输局对外公布,苏州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将于今年3月1日起全部无偿使用,意味着苏州大市范围内9018辆出租车将不用再交“份子钱”。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就是政府通过拍卖经营权证的形式,从中收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去年上半年,南京出台出租车改革方案,就曾取消了285辆出租车的经营权使用费。
“希望通过这样的政策让利于民,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苏州交通运输局出租管理科科长尤身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苏州市区为例,现有4803辆出租车,除了500辆电调专用出租车经营权已实行无偿使用,还有4303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按当前每年缴纳12000元计算,相当于每年市区就将少交5163.6万元。
近年来,受私家车增多、互联网租车平台兴起等因素影响,传统出租车行业面临不小的冲击,苏州一家出租车公司去年一年就有200多名出租车驾驶员辞职转行。“以前是‘人等车’,现在成了‘车等人’。”苏州交运出租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峰透露,去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出租车驾驶员的业务数量出现了明显下滑,收入和原来相比少了三分之一。目前,该公司共有599辆出租车,每辆车需要两名驾驶员,还有30多辆车在等人。
“我算了一下,我们每个月可以少交500元。”苏州交运出租公司“的姐”朱翠娥前几天就在车载平台上听到了即将减免相关费用的消息,没想到政策这么快就出台了。“这两年,行业压力太大了,我们都盼着像这样实实在在的政策为我们行业减负。”
据了解,已预缴2016年3月1日以后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将按实退还,经营权期限保持不变。目前,苏州交通等部门正在制定已预收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退还操作细则。(陈雨薇)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