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市及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式对外发布了网约车新规细则草案,征求社会公开意见。按照新规草案,上海网约车需沪籍、沪牌,北京网约车须为京人京车。新规还对驾驶员、车辆准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驾驶员须 为北京市户籍、取得北京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 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北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北京市户籍;
(二)取得北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六)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库;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明确,在上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有本市户口。
《规定》(草案)表示,在上海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