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控:山东再发百名终生禁驾名单 这50家企业交通红色监管
齐鲁网济南12月5日讯 为持续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力度,自去年以来,山东省公安厅已分8批向社会发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涉及人数超过千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公安部门再次发布百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并出台举报道路交通违法有奖措施。
再次发布104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去年以来已分8批向社会发布终生禁驾人员1322人。今年12月2日,再次发布104人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曝光道路交通安全红色预警企业名单
公安交管部门对全省重点车辆责任单位实施预警管理,根据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严重程度等情况,累计积分在15分及以上的列入红色监管范围。今年以来,全省共有562家企业被列入红色监管名单,其中达到50分以上的有58家。
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1000元!
为鼓励公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于2016年12月开始施行。
1、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
2、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3、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4、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5、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6、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7、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8、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9、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10、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
11、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
12、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
13、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