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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无补贴又要限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北京遇尴尬

 原标题:既无补贴又要限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北京遇尴尬

  制图/李晓军

  12月1日,一位网友在中央政府网站“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留言:建议明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这个建言的背后,是诸多网友的困惑。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2015年4月公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属于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之内。

  但是,北京一直将其排除在新能源汽车之外。既不享受地方财政补贴,也不享受“不限行”优待。

  网友的困惑

  这位署名“凤凰”的网友在留言中写道:

  我看到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不仅有补贴而且在重污染天不限行不限号,为响应国家号召也为今后出行方便,于2015年购入一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2016年,我市政府出台文件在整个冬季取暖期实行机动车限号出行,后又改成24小时单双号限行。我去交管局办理新能源汽车备案时,得知我们这儿只认可纯电动汽车为新能源汽车,理由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无法分清用电还是用油行驶,属于要限行的车辆。

  我向工作人员出示我从网上找到“李克强总理于2015年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的新闻也没用,工作人员说没有具体文件。

  建议明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好让我们清楚应不应该限行、限购,并打破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政策各自为政的局面。

  中央政府网没有显示这位网友所在的城市。但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在北京是存在的。

  部委的政策

  业内人士介绍,市场上混合动力车是一种节油装置,是以汽(柴)油机为主,电动为辅的动力装置。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是以电动为主,在电池电力耗尽后不能及时充电才以汽(柴)油机为辅的动力装置。

  中央确定的政策补贴只针对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

  2013年9月1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实施期限为2013-2015年。此轮补贴政策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补贴由之前的最高5万元改为统一3.5万元。

  2015年4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购车补贴。

  该通知明确: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016年每车补贴3万元;2017年、2018年,每车补贴2.4万元;2019年、2010年,每车补贴1.8万元。

  除了北京,大部分城市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在2016年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配套补贴。比如,上海根据不同车型补贴1万元至2.4万元,深圳补贴3.5万元,江苏省补贴1万元。

  对机动车限购的城市(除了北京),广州、天津、杭州、上海等,插电式混合动力车享受和纯电动车一样的政策——直接申请牌照,无需摇号或竞价。

  在现行政策方面,目前,上海、天津、杭州、广州对新能源汽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均不限行。深圳市仍按尾号限行。

  北京的限制

  有分析认为,北京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城市,也是空气质量不高、雾霾最严重的特大城市之一。在北京推行新能源汽车,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尤其紧迫。

  国家早已明确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迄今为止,北京市一直拒绝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电动汽车进入北京市场,更不给予任何补贴。取消新能源汽车摇号后仍然如此。

  北京曾宣布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无需执行每周一天的限行。2015年5月19日晚,市交通管理部门在官网发布《关于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的通告》,明确了电动车不限行的政策从6月1日起正式执行。通告中,特别对享受该政策的纯电动车型进行界定,主要是指“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这就意味着虽同是新能源车型,但是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并不在通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范围内。

  有报道称,北京市限制插电混动的理由是消费者可能不用电只用油。业内人士分析,北京这一措施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因为北京没有厂家生产插电混动汽车。

  有地方保护嫌疑的不止北京。同是插电式混动汽车,在另外一个城市却得到额外补贴,只不过这个额外补贴需满足三个条件:发动机排量、混合动力模式下百公里综合油耗、油箱容积等。经了解,市场上只有该市某企业旗下的插电式车型全部满足这些要求。这一额外补贴,显然是为本地企业量身定制的。

  壁垒的破除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地方保护的问题。2014年7月,国办发文《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统一标准和目录,规范市场秩序。

  2016年1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得以地方目录、地方标准等形式设置地方保护门槛。

2015年3月—4月,国办组织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组成5个督察组,对15个省份进行实地督查,重点对取消地方保护政策情况进行了督察。

  在国家三令五申之下,各地地方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抑制,但并没有彻底解决。

  第一电动网产业报道部总监杜俊仪长期调研新能源车的地方保护问题。他建议,一是坚决取消地方小目录和变相备案要求,二是坚决取消自行制定的地方标准,三是坚决清理地方土政策。拒不整改的,问责追惩。(万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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