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22辆:
(一)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2008年11月27日至2012年5月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523i、535i、550i、730Li、740Li及750Li,共计157辆;
(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10年7月19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520Li、523Li、528Li及535Li,共计6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在售后维修的过程中,可能安装了存在缺陷的气囊传感器模块。由于缺陷传感器模块中的软件编程错误,车辆在发生正前或正后方碰撞时,气囊、安全带预紧装置及主动头枕将无法启动,存在安全隐患。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进行检查,如安装了存在缺陷的备件,则免费为车辆更换气囊传感器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