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30日讯(淄博台 孟宪强)为了挪车方便,大家通常都会在前挡风玻璃前留下自己的手机号。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否会有隐患?最近家住淄博张店的王先生就对自己留一下的挪车电话担心起来。
“昨天我办完事去开车,看见有人站在我车前头,我以为是让我挪车,我就说我马上就开走,结果我一说话吓那人就跑,还掉了个本子。我喊他掉本子了,他跑更快了,我捡起本子来一看上头都是车牌和电话号码,其中最下边哪一组就是我的车牌和电话。”联想起经常有陌生人添加自己的微信,王先生意识到那些人就是通过自己的手机号,在微信中查询到自己的信息的。“又是卖茶叶的、卖保险的、办理贷款的,他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随后记者走访了张店多个商业中心和商务写字楼的停车场,由于车位紧张,有多量车停放在非停车位上,因为挡住了其他车辆,90%的车辆都留下了挪车的电话。就在这时,一个撑着红格子雨伞的黑衣男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挪车电话引来“抄号人”
只见这名黑衣男子从停车场的每辆车前走过时,先是看了一下车前挡风玻璃,手里的笔写了些什么,接着又蹲在了这两车的车牌前,手里的笔又动了起来。记者上前询问抄电话原因,黑衣男子表示“就随便看看”。
随后,黑衣男子不再理会记者,随后离开了停车场。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附近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单靠手机号和车牌号这两个信息,很难完成电信诈骗。这些抄号人很可能是把手机号和车牌号卖给一些销售公司,来赚取一定的费用。那这种抄写记录他人手机号码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律师林春光介绍:“比如说获取的电话号码特别的多,倒卖渔利数额加大,这种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国家已经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列入重点治理范围,相关的法律也在逐步完善中,今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和力度都将大大加强。
【编后】律师告诉我们,《刑法》中的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有三个要件,一是违反法律非法获取、二是属于大量的详细的个人信息、三是要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结合抄号人的行为来看,虽然具有获取不当得利的主观意识,但是还达不到非法获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在此也建议车主不要违法停车,尽量不要将电话号码长期摆在车辆前挡风玻璃旁。减少暴露隐私的机会。
来源:齐鲁网-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