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实施史上最严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措施 交警部门解读交通综合整治相关举措 |
◎徐州日报记者 刘作霖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能力的直接体现,是建设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更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是徐州市市委市政府呼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徐州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4月28日,我市举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启动仪式,对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就交警方面交通综合整治举措,记者专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文明交通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巩固交通秩序管理成效,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出行环境明显改善、交通文明素养明显提升”的综合整治目标。交警部门将严查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态势。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陋习;动态查处影响文明形象的交通违法行为;严密布控严重影响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高压整治严重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交警支队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严查问题、狠抓整改、多措并举、严查严处,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交通法和省条例的规定,采取最严处罚措施: 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的一律按照省条例的处罚上限,予以罚款2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处罚50元,并现场强制违法当事人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法规、进行法规测试、作出文明承诺、开展执勤体验。 我市设立严管区域,严查严处违停车辆,将原先的32条严管路(区域)扩展至53条,实行“罚100、记3分”措施,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对违停机动车一律采取拖移措施。下一步将会继续扩大严管范围。 强化机动车秩序整治,严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变道强行的一律按照处罚上限,予以罚款200元,并分别予以记6分、3分、2分;对不礼让行人的,一律罚款5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50元罚款,同时一次记3分。此外,通过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向市经信委报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