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加油卡实现纠治“四风”大突破 我市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
徐州日报讯(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徐纪轩)一张小小的公务加油卡,导致“一案双查”,甚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这件事就发生在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3名工作人员为私车加油,且数额较大,区纪委追究该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给予了相应处分。 今年以来,徐州市纪委把开展公务加油卡专项督查作为“纠正‘四风’问题往深里抓、实里做”的重要举措,开展了一场严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向全市62家单位发出督办函,核实问题256个,党纪政纪处分130人,责任追究92人。 时间追溯到今年春节期间,市纪委通过对春节期间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核查后发现,公卡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较为突出。在查实的256个问题中,有238个问题属于私车公养,占比为93%。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从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人员身份看,主要有三类:一是基层单位负责人;二是车辆或油卡管理人员;三是驾驶员。” 市纪委随即以督办函的形式要求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对疑似线索进行核查。各地各单位迅速行动,有的调阅相关单位财务账目、公车使用记录等原始资料查找证据;有的到石油公司调取相关加油明细和监控录像,看是否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有的要求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将自查情况与市纪委反馈信息比对,从中发现隐瞒不报等问题……通过多渠道多途径调查了解,一条条疑似问题线索被核实,一个个公私不分、贪图小便宜的“油耗子”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市纪委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分类处理。情节轻微且态度较好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非党人员和合同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组织处理,或处罚金、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对党员干部则从严从重处理,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压态势之下,公车私用的少了,公卡私用的却多了。这实际上是公车私用的翻版,是‘四风’问题的新变种。”徐州市纪委相关同志介绍,从查处的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情况看,大部分金额并不多,但是涉案人员较多,反映了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钻制度的漏洞。 为堵塞漏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今年5月份开始,我市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公卡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依然留有公务加油卡、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等八个方面。 通过自查自纠,我市已注销公务加油卡2961张,挽回经济损失248.32万元。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我市进一步加强对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监管,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定期在本单位公开公示车辆运行费用,接受群众监督,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