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车辆落水的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事故,却发现疑点重重。经过调查,原来这是一起骗取保险金的案件。
“喂,是110吗,我的车掉到河里啦!” 5月28日,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的车在沿同心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同心桥路段时,不小心开入河中。
交警部门立即安排警力赶往现场,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以免造成二次事故,一边对受害人进行现场登记。但当事人被询问案情时表现得过于紧张,谈起事故原因又闪烁其词。民警怀疑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于是将当事人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
当事人表示自己是因为操作失误,不小心将车开入河中,太害怕了所以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述,要求中队立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好让他去保险公司理赔。
中队事故处理人员先安排当事人在中队休息室稍作休息,稳定情绪,另一方面安排人员查看事发地的视频监控,调查受害人的车辆信息。民警发现,在事故发生之前,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在事发地来回开了好几趟。同时,这还是一辆二手车,车主变更时间是5月23日,而发生事故时间是5月28日。
掌握了这些资料后,民警更加怀疑当事人所说的真实性,要求他进行事故陈述。当事人陈述时磕磕绊绊,面对关于事故细节的提问显得手足无措,最终只能说出事情的真相。
原来,由于经济出现了状况,希望近期能够筹到钱,当事人想出了“骗保”的办法。5月26日他来到湖熟附近寻找适合的地点,两天之后,当事人驾车来到事发地点,将车开入河中并伪造事故现场。
了解情况后,事故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孟文彬 王茸 凌志远)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