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后,找个旅馆休息一下,似乎并没什么,可宿迁市泗洪县一名男子竟酒后开车去找旅馆。令人尴尬的是,因为不认识路,他竟把车开进了派出所。日前,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名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9月19日凌晨,姚某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之后想开车去找一家宾馆休息。
“记忆中在青阳镇山河路附近有家宾馆。”据姚某交代,由于对路不熟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开进了派出所。比他更纳闷的是山河路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大半夜院子里开进一辆私家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当场将酒驾的姚某查获。
泗洪县人民法院以姚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小珍 孙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