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在南京市龙蟠南路长乐路路口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据江苏检察网消息,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批准逮捕。
4月25日9时35分许,邓某某驾驶苏AC7V53黑色东风日产小轿车( 处于检验合格期内,车主系邓某某本人) ,行驶至龙蟠南路长乐路路口由南向西左转弯时闯红灯,因捡拾滑落在车内正在接听的手机致车辆失控,撞到骑电动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女子陈某,致其当场死亡。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接警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将邓某某控制,第一时间带至南京市第一医院抽取血样,并带至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红花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经检测,他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5mg/100ml,不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对其尿样检测结果显示阴性,排除毒驾嫌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邓某某1972年出生,南京市鼓楼区人,在某茶社打工。他持有A2D驾驶证,案发当时处于有效期内。陈某1985年出生,南京市秦淮区人,是某大型超市员工。4月24日晚,邓某某与他人在一饭店饮酒聚餐,后到某KTV喝酒唱歌至4月25日凌晨1时许。
另据调查,肇事者邓某某原为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2008年因帮人多分拆迁款,收受他人给予的9万元。2014年1月,他因犯受贿罪被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年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邓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