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等隐形“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前4月,共查处“车轮上的腐败”问题95起,处分98人。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在辽宁表现为: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车;名义上是单位调剂使用,实际上长期由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在公车牌照上弄虚作假,将违规车辆挂靠在私人或下属单位名下等。私车公养问题表现多集中在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用于个人消费及套取现金等。
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和巡察等,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春节前,辽宁全省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9起。4月初,辽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5起。
辽宁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查处一点,达到教育一线、整治一片的目的,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压实责任、建章立制。沈阳市对近3年全市公务车辆及公务车加油卡全部进行清理排查,其中皇姑区在专项整治中对15名领导干部失职问题严肃问责,督促皇姑区城管所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公务加油卡数量由原来100多张减少到20多张,油耗量降低40%。法库县对县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等5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间接促进55家单位、16个乡镇和街道的275人主动退款并深刻检讨,退款金额达1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