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桂梅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我区参加2013年全国成人高考的违规考生做出处理,4315人次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1708人次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目前,违规考生名单已经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号、考点、考场号、座位号、课程、违规行为、处理依据、拟处理意见8项内容。在“2013年全国成人高考违规考生处理决定”公布信息中,记者看到违规行为处理依据最多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条第一款。相对应违规行为依次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考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即日起,考生可以到本人成人高考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2013年成人高考违规处理决定书》。如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传真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议申请,传真号0471-3261714-803,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