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建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
核心提示丨今年年底前,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100所;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减少至400所左右;重点建设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7-10所特色骨干大学……10月21日,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仅确定了全省教育改革方向,还明确了从幼儿园到大学将如何发展。
关键词|幼儿园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100所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看重幼儿园阶段的教育水平。未来几年,我省幼儿园将如何改革?
方案中明确,将着力提高幼儿科学保教水平。要求学前教育阶段,各幼儿园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为此,我省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另外,全省将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到2016年底,保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左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今年年底前,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10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100所,努力实现城乡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关键词|义务教育
未来将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百分制”
大河报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我省将深化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纠正以分数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倾向,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绩评定百分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另外,将对省内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重点帮扶。方案明确,要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因地制宜保留、办好农村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按照勤俭办教育和“缺什么、补什么”“保基本、补短板”的原则,着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缩小校际差距。到2018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我省规定的办学标准要求。
对于很多城镇中小学头疼的“大班额”问题,改革也将逐步解决。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到2018年,全省城镇小学、初中消除超大班,大班比例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60%以上。在城镇新建中小学1480所,改扩建中小学2030所,增加学位260万个,有效解决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关键词|职业教育
2018年,全省中职学校减至400所左右
关键词|高等教育
重点建设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
上亿人口,却只有郑州大学一所“211”重点大学,我省的高等教育资源短缺现状未来有望改观。
方案提出,我省将建立高校分类设置、评价、指导、评估、拨款制度,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领域办出特色。重点建设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7-10所特色骨干大学,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2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同时,我省将启动“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
涉及到哪些学科?方案明确:重点加强航空经济、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现代物流、旅游与会展、健康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新兴服务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人才培养。并着力办好一批涉农专业,积极服务全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在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我省将大力支持高校与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联合培养、校际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给予奖励。并启动“留学河南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提高教学层次和质量。
关键词|招生制度
“一考定终身”将逐渐成为历史
如今,职业院校因其较高的就业率,愈发成为学生们升学选择对象。而为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方案要求全省中职开始“瘦身强体”。
“我省将采取撤销、合并、兼并、划转、转型、共建等形式,整合一批弱、小、散的中等职业学校,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向优质学校集中。”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调减至400所左右,重点建设80所品牌示范职业学校、160所特色职业学校。原则上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
另外,方案明确将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引厂入校、送教入企、订单培养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与此同时,推行“双证书”(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在全省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方面,我省将支持公办职业院校采取集团化办学、共建专业、共建实验室等形式,吸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参与办学,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落实民办与公办职业院校的同等法律地位。
不再施行“一考定终身”,未来5年,我省考试招生制度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其中包括: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招生计划方面,要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困生以及家庭有困难、行为习惯有偏差的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同时,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治理力度,把义务教育择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方案还明确,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科学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
另外,将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校依据学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推进对口招生、单独招生改革,适度提高面向中高职学生的本科招生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