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25日举行。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教育部公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齐鲁网12月18日讯(记者 张洪波)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