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2012年秋季学期市区公办幼儿园(所)、公办中小学校及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正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秋季开始,市区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所调整。
幼儿园收费上浮
不得超过15%
今年秋季,市区公办幼儿园(所)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省示范园(省优质园)全日制330元/月,市示范园(市优质园)250元/月,市一类园(合格园)190元/月,市二类园150元/月,市合格园120元/月。另外,寄宿制在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0元;托班(3岁以下),在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30元。
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情况适当浮动,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需上浮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事先必须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假期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报销标准:保育教育费按每月80元的标准,由家长单位负担。男方单位上半年,女方单位下半年。
市区部分民办中学收费调整
与往年比,今年秋季收费变化最大的是撷秀初级中学、树人初级中学有了两个收费标准,分别是1800元/生·学期、3000元/生·学期,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3000元/生·学期的标准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树德中学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3500元/生·学期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二年。黄山外国语学校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2800元/生·学期的标准;辅仁学校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2700元/生·学期的标准;辅仁学校从2012年秋季招收高一新生起执行3600元/生·学期的标准。
同时,市区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明确了一中高中择校费2.5万元/生,侯集中学2.3万元/生,三中2万元/生,徐高中、36中1.5万元/生,2中、5中、35中、37中、九里中学、王杰中学1万元/生,其他学校0.6万元/生。且高一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学费。
服务、代办费多退少不补
我市同时规定,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学期结算,多退少不补。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对参加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的中小学生,每生收费5元(含等级证书工本费)。
如果学生、家长发现学校收费与公布的收费标准不符,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咨询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市政府纠风办83731992;2、市物价局12358、83734620;3、市教育局83723007、83723641;4、各区文教体局:鼓楼87636735;云龙80803402;泉山85901790;金山桥开发区879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