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保平
对于重庆市渝中区昆榆名仕城4号楼的居民来说,这个高考对他们并不轻松。因为担心电梯运行噪音影响休息,该栋楼要为1名高考学生分时段停运电梯,15层楼里的96户居民需要爬楼梯上下楼。
这种将对高考特别对待,对高考考生大开绿灯的事,这些年屡有报道,可谓全国各地“皆然”,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又是工地不许施工,又是汽车不许鸣笛,又是房屋不许装修,又是警车开道送人,……无不显出对高考考生特别的关照,96户居民因一名考人停用电梯算是又添一例。
如果说小区居民出于关心,自愿电梯停运,以消除电梯运行噪音,避免影响考生的休息,这是值得称赞的人性关怀。但如若不经居民同意,是家长要求物业强行将电梯停运,这就超出了人性关怀,是要求特权了,是不罔顾其他居民的正当权利,损人之利以益己,把自己扮成了特权居民,这是不对的。
毕竟,居民楼是一个公私混杂的空间,电梯是公共空间,也是直达居民私人空间的必经之道,为了一个考生停运电梯,96户居民私人生活受到影响,说得严重一点,是一种侵权行为。
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常常分不清什么是人性关怀,什么是要求特权,人性关怀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多一些情感关怀和行为援助,比如高考期间不许广场大妈放高音喇叭跳舞,这就是人性关怀。而要求特权就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
比如2012年高考,在上海华东模范中学考点外,一名考生迟到了2分钟,不能进入考场。对此,有一些“好心人”认为,高考关系到考生的命运,希望多一些人性化的通融,给考生网开一面,打开绿灯,让给他进考场。
问题是,这不是人性关怀,而是要求特权,既不合理,又不合法。从“理”上来讲,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按时入场,你就不能,你特殊一点吗?从“法”上讲,考试规则明确规定迟到不得入场,如果人性化一点放这个考生进去,且不说对他人考试形成干扰,关键是有违竞争公平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迟到2分钟可以进,那么3分钟、5分钟就都可以进,那还要考试纪律做什么呢?自己做错了事永远都不需要承担后果?一直躺在特权的庇护下做特保儿?
把高考考生当成为“特权生”事出有因。高考依然是改变个人和家庭命运的重要途径,高考也是目前无可替代的较为公平的选拔制度。我们不能不承认,有时候外部的不利因素影响考生的正常生活和发挥,一分之差,结果会截然不同,为高考提供好的考试环境和服务,也是为高考的公平提供保障,即便没有亲人参加考试的人也能以同理心相待,礼让高考。
而高考这样的大事,万一出什么篓子,地方官员吃不了兜着走,更何况当地学子高考考得好,也是地方政绩,地方政府重视高考,为高考提供最好的服务。但是,对于参加高考的考生来说,是不是一定要求特权,或是接受这特保儿式的优待呢?个人认为值得商榷。
很多人,包括参加高考的学子,都把高考视为一场成人礼,因为,参加高考的学生,很多已经或即将成年,一次人生的大考确实可以视为一个人迈向成年的“洗礼”,这是一场再好不过的仪式。
一个人在成人礼上,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更能显示出真正迈向成年?我想,首先一条,就是独立和自立,不再被当成特保儿,不再躺在家长的襁褓里,也不依赖社会的特殊关照。高考这么大的事,考生应该深知其中分份量,自己就应该懂得安排自己,应该有胆量向陪读陪考的父母亲人说声“我能”,以及他人提供的特权式帮助说声“不可以”(平时我们不就是这样批评特权者的吗),真正让自己从身体到精神经历磨炼,尤其是让自己的意志品质和心理素质达到成人标准,使自己独立自立起来。
其实,我们并不是这场成人礼的围观者,高考固然是考生的一场成人“洗礼”,未必不是对家长、对社会的一次洗礼,我们在让孩子独立自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是积极正面的,还是相反,不是可以扪心自问吗?我们是在给考生人性关怀,还是帮他们要求特权?
我们有理由通过这场成人礼,让考生明白,路要靠自己去走,遵守公平规则,讲求诚信,不主张特权,现在不做特保儿,将来也不做特权儿,那么,这场成人礼就真的值得庆贺;倘若不如此,这场成人礼的成色就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