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生上下学时段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全省师生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昨日,省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为全省校园内外师生安全保障划定“红线”,全力查漏补缺堵塞教育安全薄弱点,有效防范、遏制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建造平安校园。
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2个学时
从源头保障师生安全,离不开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今后,我省将大力推动安全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各地要确保安全教育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交通、公安、消防、司法等各相关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交通事故、防不法侵害和爱路护路等专题教育活动,时时处处、点点滴滴、反反复复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
各类学校也结合师生情况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其中,高校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时段开展演练;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规模大、灾害发生概率高的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增加演练次数,强化师生应急避险能力。
学校报警装置联网属地警方
校园安全保障,离不开“硬件”保障。省政府要求,今后,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全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全省将加强校园技防设施标准化建设,学校大门、围墙、教学楼、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和人员聚集场所要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学校门卫值班室要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并且,学校尤其要加强技防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学校要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担任治安员、参与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治安执勤;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寄宿制学校要实行夜间巡查,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尤其是课间操和早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好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明确值班教师疏导学生,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食堂需设置食品安全员
针对年年提醒、年年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各级教育、公安、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河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建立联防联动机制,一方面,加强水库、河道、水渠、渡口等危险水域管理,加大巡防力度,设置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水域权属主体要加强沟、塘、塌陷区、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
针对校车安全,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校车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车辆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针对校园饮食安全,学校要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落实中小学营养餐校长配餐、食品留样、公开公示制度,加强中小学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制度,实施食品安全员(师)制度。
上下学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针对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要在学校周边增设警示和提示标志、人行横道、信号灯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增加巡逻力量,切实做到在上、下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
同时,各地综治部门要定期组织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司法、城管、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排查整治:要及时处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治安事件;要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严格校园周边商业网点、摊点管理,认真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强化对学校周边化工厂、加油站、加气站及油气输送管道管网等易燃易爆生产单位及设施的管控,并逐步迁移,使危险和污染源远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