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报道,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许多学生先后被检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情况,个别学生查出患有淋巴癌等。而学校附近正在开挖的地块上曾是三家化工厂,学生们的身体异常情况疑与化工厂“毒地”相关。常外“毒地”事件在舆论场上不断发酵,环保部、教育部先后发声。
江苏作为化工大省,类似事件近两年并不鲜见。鱼塘内长出变形鱼、养猪场“地下藏毒”等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如果我们把目光放更长远一些,类似事件,在不同地域也同样上演。媒体曾报道过武汉、广州等地曾出现“毒地”上建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关于中国受污染的土壤面积,目前尚缺乏官方的确切数据。最新的土壤“家底”数据是2014年4月环保部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这是中国首次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根据公报,此次调查覆盖面积为630万平方公里,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毒地治理”已然迫在眉睫。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乱象丛生,监管责无旁贷。
“毒地”乱象让人想起美国著名环境学者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中倡导的“土地伦理”。人与土地之间和谐相处,这是共同体理念,每个人都当对土地健康担责。只可惜,污染容易,治理不已。据说按一亩“毒地”100万至200万元的修复成本算,修复上百亩的毒地或许得上亿元。物质成本如此高昂,更不要说修复过程甚至长达几十年了。
习近平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与经济,化工与民生,并非鱼与熊掌的关系,在决策理性与民本行政中完全可以实现“多赢”——但前提,是该管必严管、不为眼前利益“遮望眼”。眼下而言,常州“毒地事件”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是否可以来次全国拉网排查,把类似常州的隐患主动发现、主动化解,以免害情出现后再亡羊补牢。
此次事件再次让我们意识到:环保这件事,虽是水磨的功夫,却更见公共治理的“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