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对此,江苏业界反应如何?民办教育有哪些“发展烦恼”需要引起关注?
“国务院《若干意见》,为民办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解读说,《若干意见》提出了多条创新性举措,如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分类管理,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保护举办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等。
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总校长胡金平认为,分类管理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拓展了空间。泗洪县洪翔中学是当地民办学校“老大”之一,校长王化连感言,分类管理对民办学校发展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以用地为例,如果是划拨,较之商业用地每亩就会少花好几倍的钱,而非营利性学校用地就可以享受划拨待遇。
在《若干意见》出台的同时,两个实施细则也正式颁布,与两个月前获准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相呼应。“一揽子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两个基本点很鲜明,一个是国家对于民办教育的支持,另一个就是规范,这恰恰是民办教育最为需要的两个基本点,为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机遇。”在江苏省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秘书长钮勤章看来,民办教育没有国家支持无法做大做强,而缺少规范则不可能走得远。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后,从法律层面明晰了政府对于非营利性学校的扶持义务,予以公办学校同等待遇,而营利性学校则按市场规则办事,两者都可以获得更好发展。
截至2016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133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22%;在校生约204万人,占全省在校学生总数的15%。其中,民办高校是江苏民办教育的一大亮点,全省共有民办高校54所,其中民办普通高校29所,独立学院25所,独立学院数量居全国首位。全省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约40万人,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3%。
“我省已对部分民办高校实行了分类登记管理。”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全省已有14所民办高校在省机构编制部门登记为事业法人,各地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也在推进。对于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学校及捐资举办的民办校,给予了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政策待遇。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
“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请、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等方面,与公办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南医大康达学院院长张前德告诉记者,民办学校学生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等方面,均享有与公办校学生同等权利。
我省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校发展也面临着挑战。如,受生源结构性变化、办学成本上升、自身发展定位不合理等因素影响,一些主要以学费维持运转的民办高校面临困境。全省有7所民办高校在校生低于2000人,个别学校不足千人,有的民办高校近年来招生数仅在百人左右,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别说在校生低于2000人,就是有3000-4000人也是亏本的,我校现有在校生5000人,才可以基本收支平衡,在校生达到6000人才能稍有盈余。”苏北一所民办高校校长认为,民办高校发展不均衡状况将会面临“洗牌”,出现优胜劣汰格局。
一家民办医学院校负责人反映,学校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方面受到的控制过严。“目前,社区护理、养老护理、慢病康复等类专业人才都很缺,但学校不能自主设置这类专业,已有的紧俏专业想扩大招生计划,同样不能自主决定。”
教师队伍不稳定是民办中小学面临的一大难题。“2016年,我县一所新建的公办学校招聘教师,一下子把我校近20名教师吸引走了,其中不少教师是学校培养多年的骨干,对学校的影响可想而知。”宿迁一所县级民办中学校长无奈地说,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教师还是缺少归属感。东台创新学校校长高翔、泗洪县洪翔中学校长王化连,不约而同地建议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增加民办学校教师的安全感。
业界人士表示,在国务院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落地”过程中,希望我省民办学校遇到的“发展烦恼”能够得到足够重视,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