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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灵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力实施“网络立社、项目强社、富农兴社、机制活社、品牌亮社”五大战略,全面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强化项目建设,开创了供销社发展的新局面。

  目前灵寿县已被确定为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试点县。该县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体系创新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全国总社召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推进会上,灵寿县做了经验交流,得到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的高度肯定,被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评为“综合改革工作业绩突出县”。近20个省市供销合作社到灵寿县考察学习。

  探索实施“四三三”一体化管理机制 打造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

  灵寿县供销社原有20个基层供销社和7个直属公司,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多次受到严重冲击。2005年,基层社全部改制,供销社乡级阵地丢失,为农服务链条断裂。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开始成立合作社、协会,但因缺乏相应的管理和指导,没有形成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组织网络,大多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分散经营,难以发挥为农服务主导作用。2011年,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供销社顺势推进,经过充分调查,反复研究,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大胆创新,确定把新型基层供销社的重组重建与发展合作经济结合起来,通过资产、经营、服务、品牌等生产要素,把各成员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基层供销社真正成为当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在建设中始终坚持乡(镇)政府领导,坚持“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合作社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组织体制“四位一体”、管理机制“三位一体”、运营模式“三位一体”的“四三三”一体化机制,依托当地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合作组织,联合本辖区的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工商业户、种植大户、商品经营网点等成员,重组重建了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加强成员社之间的利益联结,各成员社负责人由民主选举进入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担任理事或领导机构成员,县供销社领导成员一律担任执行监事。同时基层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广大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参与下,经过不到两年时间,在全县15个乡镇均成立了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同时成立了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5个,健全“农合联”乡镇分会15个,三块牌子一套人马。该县工作得到了国家总社、省市社的充分认可,狗台乡供销合作社被省、市授予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改革示范社,县供销社被省、市供销总社授予基层供销社组织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经验在全国推广,山东、四川、内蒙等省、市、县供销合作社600余人观摩学习。该县供销社2012年还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先进集体称号。

  组建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构建上下贯通的合作社服务体系

  为实现供销社与乡镇农民合作联合社对接,2012年,经县政府批准,由供销社牵头,组织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部分知名专业合作社,率先成立了河北省首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大提升了灵寿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集约化程度,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了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成员,5名供销社领导成员和20名基层组织负责人进入了联合社领导机构,其中基层人员占80%。同时,明确了联合社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农民合作社成员规模、规范发展的职能。充分利用联合社平台,积极指导合作社围绕产业实行强强联合,形成产业联合体,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相继组建了食用菌、中药材两个合作社联合社,核桃、养猪产业联合社正在筹备中。供销社的县、乡、村三级合作社服务体系初具雏形。到目前,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238家农民合作社加入了供销社服务体系,涉及龙头企业26家、工商业者29户、社会能人32人、农民经营大户14家、村“两委”干部56人,辐射15个乡镇、4万余农户。

  强化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灵寿县供销社申报了全国供销总社重建基层供销社新型合作创新项目,补贴资金20万元;加快推进狗台乡供销合作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档升级改造,争取市供销社“新网工程”补贴资金10万元;2013年争取新网工程扶持资金24万元;争取安全统筹补助资金15万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市财政专项补贴37万元;争取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资金50万元;青同供销合作社学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灵寿县薄皮核桃育苗基地新建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2000亩,总投资5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800万元,流转土地1400亩,已申报了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拟争取财政扶持资金84万元;冀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年产240吨食用菌种植基地改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40万元,与石家庄市红楼商场联合申报了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拟申请国家扶持资金112万元;引进了新中现代农牧观光园建设项目,由市土产日杂公司与燕川乡西庄村联合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签约,拟投资5.1亿元;市供销社帮扶永恒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燕西湖生态农业基地。

  循环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灵寿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成立2年多来,大力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的联合与合作,带领成员社抱团闯市场,全力打造现代农业、废弃物利用、生物质燃气和绿色发展“四位一体”的可盈利循环经济模式,实现了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双重经营绩效,获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组织成员社合理衔接,通过产品、副产品及废弃物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利用,形成了一个集种植、养殖、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循环农业产业链。即,食用菌种植业废弃的菌棒(中药材废弃物)作为有机饲料添加成分供应给养殖业;养殖业中的粪便,进入沼气站,发酵后产生的沼气作为清洁能源使用,而沼气渣液又可作为有机肥料供应给蔬菜、水果等种植业;种植业中修剪下来的树枝和秸秆粉碎成木屑后,又拿回去做了菌棒,种植各种食用菌……

  青同镇供销合作社在这个循环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为有效解决制约养殖业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使当地畜禽养殖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率先创立了“五环产业循环经济”模式,即在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畜禽粪污资源,配套建成容积2000立方米的沼气站,产生沼气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渣液加工建成生物有机肥厂;利用生物有机肥建成绿色农业种植园,形成了“猪-沼-肥-果(菜)-游”的互补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循环农业链条的创立,实现了农业资源的再利用,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降低了能耗,提高了农民收入,同时也促进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目前,青同镇供销合作社已吸纳当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5个,覆盖全镇19个行政村。建成集农业新品种示范、绿色果蔬采摘、生态养殖、科技培训、休闲养生于一体的农业观光园区,成为全镇发展生态农牧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流转土地1120亩,其中种植果桑、寿桃、樱桃、薄皮核桃等特色果园340亩;莲藕等特色蔬菜示范园100亩;蛋白桑等特色牧草200亩;鱼塘250亩。安排农村劳动力200余人,实现了土地流转社员的再就业。带动农户5000余户。农业园区被全国妇联、科技部、农业部联合授予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称号;青同供销合作社被省市供销社命名为示范供销合作社。

  灵寿县供销社将继续整合县域合作组织资源,成立以养羊、核桃种植为主导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培育循环链条,壮大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实力,让服务三农、提升实力、联合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

  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灵寿县供销社严格执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不定期地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连续五年全系统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保持了系统稳定。

  净化盐业市场、确保食盐安全。大力开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盐政管理所人员对全县438个食盐销售网点进行了两次全方位检查,确保了全县食盐经营安全;及时查处私盐贩子,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大力整治食盐市场,重点整治,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49起,没收违法盐产品35.26吨,罚款30745元;稳步推进全县的食盐升级换代工作,按照省市社要求,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要求,大力实施食盐升级换代工作,由绿色深井盐、海晶盐、低钠盐逐步取代原绿碘食盐。县供销社将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食盐市场的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该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经验在全省盐业系统进行了介绍。

  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运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定期检查1次,同时不定期督促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共督促检查企业60余次,发放整改意见书2份,均已整改到位。同时在安监局的指导下,组织烟花爆竹公司连续开展了五次安全生产演练活动,公司全体职工参加了演练。五年来全系统无一起经营安全事故。

  发展安全统筹 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保障

  安全统筹是供销合作社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一项新举措,多年来在该县连续推广。大力实施农业保险,不仅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而且为领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提供生产、生活风险保障,促进当地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以往烟叶、蔬菜大棚等保险的基础上,新增了茶叶、西瓜、养羊、葡萄、林果等种植和养殖特色互助农业保险,种植参保亩数达到1886亩,为参保农民提供风险保障247.83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全年系统安全统筹互助金收入实现历史性新突破,统筹金收入300余万元。安全统筹工作在省、市作经验交流。

  实施“旗帜供销”工程 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供销社的安排,2014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组织实施“旗帜供销”工程,旨在创新基层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在服务中寻求功能定位,实现自身价值,发挥更大作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通过采取召开动员会及时动员,组成宣讲组深入基层宣讲、印发文件、宣传彩页等形式,对“旗帜供销”工程进行大力宣传,把精神传达到每一名职工,做到人人皆知,共同参与,共同促进;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把“旗帜供销”工程引向深入,县供销社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同意后,与组织部协调和沟通,县委组织部非常重视,县委主要领导挂帅,担任组长,成立了灵寿县实施“旗帜供销”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办公室具体负责“旗帜供销”工程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广泛调研,摸清底数,“旗帜供销”工程是一项全新而光荣的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必须下大力工作,经与组织部协商沟通,县委组织部大力支持,抽调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在组织部抽调了4名工作人员,与县社的4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4个调查小组,重点摸清现有社员人数、现有党员人数、党员隶属关系、党员有无意愿将关系转到合作组织,党员人数是否达到组建党支部条件或建立党小组等情况,并登记造册。根据调查情况看,已有党支部的是青同供销社,隶属青同镇党委,具备成立支部条件的是食用菌专业社联合社与中药材专业社联合社,各有党员5名。目前上述两个联合社经请示县供销社党委,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分别成立了党支部,隶属县供销社党委。并且设立党员示范岗,做到持牌上岗,全面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极大促进了专业社联合社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

  抓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建回收网络体系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已列入市政府利民惠民办实事工程。根据市政府赋予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职能,提请县政府出台了《灵寿县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灵寿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深化“政府主导、供销社承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进一步整合全县资源,大力推进全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是做好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关键环节,按照整合社会资源、总体调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统筹规划原则,结合“五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示、统一服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回收人员培训、统一规范经营的要求,在全县新建44个再生资源回收站、一个县级集散中心。共投入资金173.5万元,全面完成全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建设任务。在整个回收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回收各种废旧物资2万余吨,实现销售额6000多万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不仅改变了过去普遍存在的无序竞争,无证经营,而且解决了二次污染环境等混乱现象,呈现了崭新的行业面貌,提升了回收站的功能形象,农村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回收、资源化利用,初步形成了回收站为基础,集散中心为核心,回收利用企业为纽带的现代回收网络体系,推动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方便了广大城乡居民交售,增加了就业人员,提高了农民收入,优化了城乡环境,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居民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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