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创新促现代农业发展
尚勋武
近年来,各级政府为了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期限短的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创新了一些金融产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目前农村金融的发展仍困难重重,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较少,农户贷款需求的满足率不足 15% ,贫困地区更低。
究其原因,一是在法律层面上,国家没有出台过适用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二是在政策层面上,目前国家没有对“三农”工作制定出台专门的针对性的稳定的金融政策;三是在银行业监管的具体制度规定上,在贷款规模、贷款期限、管理环节衔接等一系列操作层面上没有针对农业经济的特点进行专门的设计。为此建议:
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工作,用法律规范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加快修改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允许农民用宅基地和承包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在银行抵押贷款。
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自然属性,制定出台长久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制定出台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银行业监管制度和操作规范,为农村金融工作者和贷款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针对农户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户贷款难,建议成立国家扶贫开发银行,或者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专门针对贫困地区特点和农户金融需求开展政策性金融服务,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早日稳定脱贫,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适宜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支持。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民进甘肃省主委)
(李昌禹整理)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5年 08月 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