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24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一半以上的示范区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初步形成一批区域代表性强、类型多样、路径清晰的建设模式。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落实,耕地质量大幅提升,现代科技广泛应用,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平均达到80%左右,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平均超过60%。
目前,农业部已公布三批示范区名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数为283个,包括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河北省定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皆榜上有名。
《意见》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如何率先实现生产经营集约化、构建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格局提出了具体方案: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民采取互换、入股、托管、并地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流转市场和县乡村服务网络,鼓励支持承包土地经营权更多地通过公开市场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探索建立自愿组合、集中连片流转土地机制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农业,政府各主要部门也纷纷将工作重心向引导及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倾斜。然而,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几年前“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落到基层,唱成了“鼓励多流转、大流转”的调子。一个区,甚至一个乡镇如果没有一个流转大户,那么农业的成绩单是不好看的。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上一轮部分农村的“圈地运动”。因此,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度”到底是个什么标准,政府近期也给出了准确解答:“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