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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2月1日施行

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 1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徐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的相关情况。

《徐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九条,规定了基站设置的原则、专项规则的编制、站址的确定及其建设程序、日常管理要求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对推进我市公众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市无线电管理局将把《基站管理办法》作为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法规内容,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基站管理办法》进行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尽快让更多人了解、接受并遵守。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部门及单位,要认真学习《基站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基站管理办法》的条款执行。

基站管理办法规定了公众移动通信运营企业在设置基站前需提出申请,经过无线电、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基站参数符合无线电、环保等标准要求,经过验收合格,获得无线电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台执照后方可投入使用。下一步将建立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基站设置使用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违规基站,保护合法基站,用法规手段促使基站建设与管理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同时,加大对“伪基站”的打击力度, 保障我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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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问:作为基站管理部门,对于群众关心的基站设置问题,《基站管理办法》中有哪些规定?

答:对于群众关心的基站设置问题,《办法》中都做了相应的规定,电信运营企业在设置基站前需要先提出申请,经过无线电、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基站参数要符合无线电、环保等标准要求,经过验收合格,获得无线电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台执照后方可投入使用。

问:基站管理办法中对基站的辐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基站辐射问题是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辐射的限值,国家有明确的标准。环保部门有专门的处室予以管理。《基站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基站设置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因此,凡是经过审批的基站,各项参数都是符合要求的,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市民们尽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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