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个月,将建立电梯使用、维保单位“黑名单”
自4月中旬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专项检查,为期3个月。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预防维护保养不规范、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电梯更新改造中的支持作用。
“近年来,我市电梯安全运行态势总体平稳,但关人、困人的故障时有发生,也存在电梯管理各环节脱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本着着重解决居民反映突出的住宅电梯安全的热点、焦点问题,使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常态化的目的,“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责任,以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对象是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等使用单位,以及相关的电梯维保单位。
重点检查电梯是否定期检验;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建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落实电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电梯困人的应急预案和落实情况,以及电梯运行费用的使用情况等。同时,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每15天至少对电梯维保一次,及时排除电梯故障和安全隐患;应急救援电话是否畅通,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能否赶到现场实施现场救援;电梯维保单位、维保员及联系电话在现场公示情况,是否按规定接受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及时将事故隐患告知电梯使用单位等。对不符合要求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规范,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的职责,查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的违法行为。
“一旦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下达整改指令,要求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一律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暂停使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市物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质监局、市房管局还将建立电梯使用、维保单位“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惩戒过失的原则,通过事故调查、安全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对有不良记录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进行重点监管、政策制约与舆论监督,强化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直至吊销相关许可。(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