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4月14日电 (施忆)4月14日,华润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伟受贿案在南京市中院开庭审理,蒋伟被控受贿286.84万元,法庭未当庭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蒋伟于1988年加入华润,为华润集团原董事、原副总经理和华润金融控股原董事长,曾担任华润集团的首席财务官(CFO),华润电力控股、华润创业等华润系公司的董事。
2014年4月1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当年12月16日,华润集团公开回应,蒋伟被检察机关叫去协助调查。
2015年1月23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发布的《中央企业领导任免》公告显示,蒋伟将不再担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在14日庭审现场,南京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蒋伟利用担任华润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业务往来过程中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吴旭、何金和等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6.84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蒋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没有当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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