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 通讯员 苗青 朱龙)针对供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以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徐州市工商局从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上述行业违反《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集中整治。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交通运输、市政停车、殡葬、银行业、医疗、教育等行业企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的五种行为:
一是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如: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二是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如: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名义,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三是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四是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的滥收费用行为,例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
五是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公共交通企业的三种行为,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殡葬行业企业的三种行为:
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公用企业其他不正当竞争及侵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如果发现公用企业存在以上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市工商局将依法保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