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5月19日电(韩畅)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近日,《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办法》明确规定,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项目核准、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将被严格限制。
什么情况企业会被纳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纳入省级管理的“黑名单”: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2个月内累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在返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后,不持续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又不再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纳入黑名单对企业有何影响?
安徽省安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被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黑名单”企业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各级安监部门对这些企业进行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此外,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