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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王华、孙培国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二审宣判。二审维持原判,并对王华、孙培国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王华,又名王银华,涉黑案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是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另一方面是现年58岁的王华案发前曾先后担任漯河市政协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总商会副会长等职。

  此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被告人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涉案人员中除多名有前科人员外,还有在地方政府任职的公职人员。

  综合各种犯罪事实,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8月10日公开宣判,判处王华、孙培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培超等17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死缓、15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王华、孙培国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上诉案;6月3日对该案件二审宣判。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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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组织  人员  人民法院  王华  宣判  孙培国  黑社会性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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