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6月14日,市粮食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从6月13日起,我市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全市设立113个小麦委托收储库点。 据介绍,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部门联合发布《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公布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对央企托市、地方国企租赁仓容、销售方式、政府首要责任等进行了新的明确。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 《预案》规定,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白小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硬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红小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硬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均为混合小麦。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克/升至770克/升(含750克/升),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市粮食局、中储粮徐州直属库(包括邳州直属库)、市农发行,已审报确定了小麦委托收储库点113个,新华日报、江苏粮网已予公布。 国家规定预案执行时间为: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向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目前,安徽、湖北、江苏、河南已结合实际分别启动托市,经过报批徐州地区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时间为6月13日。 2016年夏粮收购工作开始以来,市粮食局、中储粮徐州直属库、市农发行“三位一体”联席会议已进行部署和要求: 1.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 2.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标准的粮食,坚决做到“五要五不要”; 3.及时通过“一卡通”系统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也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 4.全面使用“一卡通” 收储系统,使用微机一次开票,当场如实打印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必须齐全,不得二次填写收购凭证。 5.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 热点问题解答 问:执行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 答:《预案》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我市从6月13日启动托市收购,所以执行时间为6月13日至9月30日。 问:我市共有多少个小麦委托收储库点? 答:113个。名单已在省、市主流媒体公布。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选择就近的收购库点出售小麦。 问: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执行托市收购价的小麦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即国标五等以上小麦。以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克/升至770克/升(含750克/升),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另根据省粮食局、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和省农发行的规定,入仓水分不得超过13.5%。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在出售小麦前进行整晒,交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收入。 发布人:市粮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