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代英军 张薇)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日期是7月31日。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范围内通过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鉴定,并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可以申报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科学技术活动取得的。获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今年不能参加申报项目。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还包括2016年度市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市协同创新奖。
据悉,按照《徐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应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类项目。其中基础研究类项目应当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应用类项目包括4个类型: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成果,或者在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2016年度市企业技术创新奖申报应是在我市登记注册三年以上,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强的省、市创新型企业,以及按国家新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运营状况良好,近年来保持高成长性,信用良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40%,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已建立独立研发机构,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
2016年度市协同创新奖的申报主体为对我市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申报要求需与我市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并取得实质进展,合作时间不少于两年。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在进行技术转移过程中引进了知识产权清晰,具有先进性、独创性、可供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在应用研究中,解决了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