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陈娟)记者从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获悉,徐州市2016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开始,报送日期截止到8月2日。
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的各类大学生创业园均可申报。突出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申报基地必须在所在地(区域)具备示范性、导向性和代表性。
申报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毕业生,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实施的创业项目均可申报(申报人必须为注册登记法人代表本人)。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4日之间,以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中成立日期为准。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原创性、实用性、可行性。从2016年起,未实施(创意类)项目不再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已认定过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
从2016年起,我省将与省内著名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每年从省级优秀项目中再优选50个“最具投资价值”的创业项目,通过举办融资对接路演、专家把脉会诊等活动,帮助项目成长。
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报送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综合部,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协调部,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