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徐纪研 “四种形态”究竟意味着什么?目的就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无数案例表明,从“好同志”到“阶下囚”非在一日之间。避免“好同志”断崖式沦为“阶下囚”,就要管住二者之间的空白地带,始终挺纪于法前,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长期以来,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曾存在一种倾向,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只是被当作“小节”而不管不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有鉴于此,2015年中央纪委提出要“挺纪于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深化“三转”,着力调整执纪监督力量和工作布局,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标准和要求,既严惩严重违纪违法分子,又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逐步成为各级纪委的日常工作模式。 “两个责任”扛在肩上 今年6月,市委出台《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党内生活,加强组织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市委带头执行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约谈提醒等制度,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并组织民主评议。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观考核和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全市工作组织、协调、督查体系,将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落实情况实施联合督查。今年以来,睢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睢城镇党委书记赵某,镇长杨某,镇纪委书记主某等一批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查处,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无病常防”渐成常态 今春伊始,市委将全市1300多名市管干部集中起来举办专题学习会,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副主任姜文鹏辅导学习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对热点问题解疑释惑。 反腐倡廉,教育为先。近年来,各级党委、纪委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课、党校教育内容,全市培训教育党员干部16150余人次。采取中心组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辅导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拓展两个习惯”等主题教育,挖掘徐州历史传统文化中的廉政元素,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制作警示教育片《越线之殇》,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纪法规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 “初病早治”管住大多数 2016年1月25日,苏山社区多名工作人员完成报刊征订工作后公款聚餐,用社区报刊征订结余款支付聚餐费940元。苏山社区书记王某知情而未制止,王某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前不久市纪委通报的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之一。今年5月,市纪委制定《关于实行定期报告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关情况制度》的通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抓早抓小,将管党治党职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新常态。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作风建设督查8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起,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7人,通报典型案例25起41人。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12件,同比增长47.1%,给予党政纪处分764人。督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72起,通报典型案例70起。市纪委对市管干部发出信访通知书15份,提醒谈话12人。全市党纪轻处分817人、重处分258人,党纪轻处分占比达72%,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重病严治”惩处极极少数 今年8月26日,徐州纪检监察内部网站公布反腐消息:徐州市铜山区政协原主席高斌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运用“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抓小放大”,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极极少数”也绝不意味着“打虎”数量的绝对减少。上半年全市共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13件,同比增长46.7%,立案总数全省第一,增幅全省第二。审查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件13人,同比增长44.4%,乡科级干部案件97件,同比增长36.6%,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1人。起到了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良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