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
秋将尽,冬将来,散煤取暖将抬头。从下个月开始,我省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同时推进“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对于没有完成散煤散烧管控工作的地方,我省将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2017年度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予以扣减。
【行动】
下月起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工作做不好被扣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说,10月底前,全省各地需要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省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情况,为下一步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工作打好基础。
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5日,全省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根据部署,各地要强制取缔那些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评、无法提供散煤质量合格报告、经抽检属于劣质煤等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散煤散烧单位。
同时,在集中供暖没有普及的地方,我省将加快开展“气代煤”、“电代煤”两项工作。一是加快天然气配套支线管网建设,争取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天然气取代散煤使用量能达到1亿立方米。二是在城镇居民间推广电采暖,争取年底前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50万平方米以上。
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城市,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等五地市,其乡村煤改气、煤改电的比例需要达到50%以上。今年年底前,这5个城市率先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体系,建成满足当地需求的洁净型煤需求的仓储配送中心。明年10月底前,我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均要建成一座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中心。各地逐步建成洁净型煤仓储配送体系后,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煤替代,实现全省零散煤的目标。
在散煤散烧管控上,我省将严格奖惩问责。对于能按照规定,措施落实到位的地方,在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上,我省将予以倾斜。反之,则不仅要接受在全省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明年度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也会被扣减。
【郑州】
月底前建成区禁止销售使用散煤气代煤、电代煤将享受补贴
昨天的会议,还专门介绍了郑州市散煤管控工作。为有效解决郑州市冬季采暖季大气污染问题,《郑州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已正式出台,2018年10月底前包括农村在内地市域全境实现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根据《方案》,今年10月底前,郑州市建成区全部实现“气代煤”、“电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除外),鼓励郑州市建成区以外条件较好的区域同步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其他区域实现优质型煤替代散煤,全域禁止销售使用燃煤。
明年10月底前,郑州市建成区以外区域及县城建成区全部实现“气代煤”、“电代煤”。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县(市、区)的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杜绝燃煤复烧,大幅降低燃煤污染。
“气代煤”、“电代煤”将享受到政府部门的补贴。其中,郑州市建成区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鼓励居民“气、电代煤”,并将放开阶梯气价和电价。至于放开多少,目前郑州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研究。
郑州市建成区以外及县城建成区,“气、电代煤”用户将享受财政补贴。给予“气代煤”居民采暖用气1元每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气量600立方米。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每千瓦时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