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展频道 > 产业公司 > 正文

《徐州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出台

 

 
 
 

 

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11月10日,市国土资源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徐州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有关问题。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落实耕地保护的重要举措,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占用耕地必须严格执行“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制度,用地单位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

自1999年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以来,我市已连续十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前,徐州市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期,近两年来徐州市项目建设用地每年达4万余亩,其中占用耕地每年达2万余亩,特别是轨道交通1号线、空军机场迁建、郑徐客运专线等重点项目消耗大量补充耕地指标。随着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日益匮乏以及实施难度逐步加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成为保障用地需求的突出矛盾。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研究起草并经市政府同意,今年8月份颁布了《徐州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的出台有三个方面的意义:1.促进耕地保护。2.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优化资源配置。

《办法》共三十条。包括交易主体、交易程序、竞价规则、指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等主要内容。一是指标界定; 二是明确管理机构; 三是严格交易程序;四是交易价款管理与使用。

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操作指南,将于近期发布实施。同时,我市第一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也将于近期启动,相关资料和公告等信息可通过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等媒介查询。

◆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人:市国土资源局

问:我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操作程序,交易的主体有哪些,如何进行交易?

答: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主体分为出让人和竞买人,简单说就是卖方和买方。其中,出让人是指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企业;竞买人是指购买耕地指标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城区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及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单位等。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交易的组织和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单位)的出让和竞买需求,在门户网站等媒体不定期发布补充耕地指标挂牌交易公告,竞买人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竞买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如约参加现场竞价会,按照竞价规则竞价会当场确定指标竞得人,市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耕地指标出让合同》,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将对耕地指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保障指标规范使用。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finance/cygs/2016-11-14/375739.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