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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全面实施“门前新三包”

 

徐州日报讯(记者 陆铭)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体地位,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云龙区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开展“门前新三包”自我管理竞赛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区实际,制定了“门前新三包”推进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全面实施。

重点实施范围

据了解,此次“门前新三包”推进落实的重点是云龙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主要对象是沿街店铺、商铺、企事业单位,具体指沿街责任单位负责对其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自我管理落实、包义务履行、包互动参与等。

“门前新三包”具体责任区域为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建(构)筑物周围地面、外墙立面、屋面和楼顶。具体沿街单位“门前新三包”责任区范围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负责认定,责任区权属不清的由区城管部门进行认定。

为加强对“门前新三包”推进工作的领导,云龙区成立区“门前新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区城管局是“门前新三包”责任制工作主管部门,负责“门前新三包”责任制的规范制订、组织、监督、考核和指导。区文明办负责将“门前新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是具体实施部门。

实施内容与标准

云龙区“门前新三包”推进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内容为包自我管理落实、包义务履行和包互动参与。

包自我管理落实是指沿街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责任区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制度,通过自我管理、教育、约束,确保门前环境整洁、市容有序、设施完好。环境整洁包括责任区地面整洁无污渍、无积存(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收集容器等整洁无破损;市容有序包括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拉乱晒、乱写乱贴,无占道(店外)经营等现象,野广告清理及时。无经营活动中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设施完好包括责任区内路面平整无松动、破损、坑洼,建(构)筑物立面、店招标牌无破损,公共设施完好整洁。

包义务履行是指沿街单位(业主)对责任区内的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履行劝导、举报等社会义务,对责任区内出现的公共设施破损、丢失等问题应当及时主动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告知,确保第一时间进行维护,要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综合性城市创建工作。

包互动参与包括示范作用,是指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落实示范作用,主动参与“门前新三包”日常和应急管理工作;在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突发应急状态下,要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应急排水、清雪除冰等工作,确保行人安全。

“门前新三包”推进落实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1月1日至11月10日是宣传动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是签订“门前新三包”自我管理承诺书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是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5日是选树典型示范引领阶段;12月5日至年底是整改巩固阶段。

严格考核奖惩

区城管局牵头相关单位及挑选沿街业主代表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门前新三包”现象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按照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考评、季度一奖惩原则,季度末对临街单位进行分类别评比,对“门前新三包”责任人实行红色、黄色警示牌制度给予相应处罚。检查不达标的由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出示黄色警示牌并督促限期改正,改正后经检查同意方可摘除,逾期未整改将按《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连续两次或六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检查不达标,将被出示红色警示牌并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经检查同意方可摘除,逾期未整改将按上述规定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红、黄警示牌须悬挂在责任人‘门前新三包’自我管理承诺书旁向社会公示,故意遮挡、损毁、拆除‘门前新三包’承诺书和红、黄警示牌的将被按上述规定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云龙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建立通报曝光制度,沿街个体工商业主履行“门前新三包”不力,街道办事处对其出示红、黄色警示牌并报区城管局在其道路“门前新三包”公示栏予以通报曝光。对“门前新三包”制度落实不力通过曝光拒不整改的,由街道办事处将其履责情况记入责任人履职档案,并提供给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环保等部门,纳入企业诚信价值征询体系。

云龙区还将开展“门前新三包”沿街优秀单位评比,每季度评选“门前新三包制度先进单位”并授予铜牌,考核结果实行流动制,区城管局、区文明办将评比结果进行公开公示,连续3季度荣获沿街优秀单位称号的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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