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将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20日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第一中学、市科学技术局五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市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突出政治巡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督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多种形式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包括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和巡察对象的信访举报,根据需要到下属单位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重点收集掌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纪律、作风、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点专项问题和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