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郑微)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充分展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我市政府采购方式,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起,市财政局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网上商城政府采购。
在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使“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的新驱动。网上商城政府采购作为一种新的政府采购方式,与当前政策和法律规定完全契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分析,首先是适应了“互联网+”经济新形态要求。在此背景下,采用“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方式,将政府采购与互联网相互融合,符合中央关于互联网经济的决策部署,适应采购现代化的需求;其次是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新要求。去年3月1日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提出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概念。电子采购是政府采购发展的趋势,推行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是“电子化政府采购”应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三是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极大地提高了采购工作的效率,让采购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采购、收货、结算等全部采购工作。同时,切实保证了 “下单”与“收货”的一致性。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行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工作,市财政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管局长带队考察学习兄弟省市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同时印发了《徐州市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徐州市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试行目录》,举办了“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新闻发布会”和网上商城采购推进会。定期通报网上商城采购工作情况。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开设了“网上商城”专栏。
市级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开展三个月以来,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配合下,采购单位和采购数额逐月增长,从7月份的6个单位10笔采购4.64万元,至9月份增长到107家单位1924笔118.72万元;采购成效明显,采购单位普遍反映:网上商城采购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下当天下单,第二天就能送货上门;网上商城采购实行采购人与供应商网签约的方式,货物配送环环相扣,商品、价格和交易过程全部公开透明,极大地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降低了寻租空间,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采购人不需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商城同一商品价格低于其官网价格,采购人能够保证以相对较低的价格采购到所需商品,节约了政府的资金;保证了商品和服务质量,实现所购商品物有所值。进入网上商城的电商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在预算和限额标准内自主比较选择本单位所需商品,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工作需求,采购单位比较满意;操作简便,易于采购经办人接受。登录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平台后,采购过程和普通消费者淘宝购物没有原则区别,采购单位普遍反映商城采购操作简便快捷。
目前,我市网上商城共包含13大类、38个一级品目、149个二级品目的商品,涵盖了计算机相关设备、办公设备、图书档案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广电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图书音像、家具用具、被服装具、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运行所需等采购单位日常工作所需的通用类商品。
据悉,明年市财政局还将积极协调丰富商城上架商品、增加服务项目,并进一步优化网上采购支付流程,同时积极向区县单位推广网上商城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