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地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市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市委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和规范党的政治生活,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示范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市委巡察工作要坚持聚焦中心不发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重点,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保证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坚持形成震慑不放松,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着力点,利剑高悬,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探索创新不停步,把改革创新作为提高巡察效果的重要途径,板块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把群众获得感作为巡察落脚点,消灭死角、不留空白,把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在本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巡察一遍”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努力实现“五个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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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巡察一遍目标任务。针对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探索联合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把握节奏,蹄疾步稳,做到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一方面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对新的问题线索深入了解,体现党内监督的韧性和严肃性,形成有力的“再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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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惩治一批腐败分子。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照“四个全面” “四个意识”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当好市委的“千里眼”,及时发现并报告“老虎”“苍蝇”的问题线索,“拔烂树”“治病树”,推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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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突出重点,精准聚焦,什么问题群众意见大,就巡察解决什么问题,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成果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对拆迁、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行业领域开展重点专项巡察,坚决纠正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漠视群众疾苦,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着力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着力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着力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分类处置,统筹各责任主体及时跟进,共同发力,做到件件有着落,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和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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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把巡察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之中。对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综合提炼、抽丝剥茧,提出标本兼治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督促主体责任单位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笼子、促进长远发展。建立和完善巡察信息数据库,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巡察信息,及时收集和征求民情民意,开展针对性巡察,推动基层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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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一支巡察“铁军”。建立和完善巡察组组长库、巡察人才库,把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保持巡察骨干的相对稳定。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符合巡察工作实际的巡察干部管理办法,完善业务培训、日常考核等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巡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忠诚履职、干净做事、担当作为,做党章坚定的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三、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
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必须改革创新、整合资源,聚焦问题、深化内涵,突出重点、彰显实效,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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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巡察机制。健全完善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四个机制”,一是与纪委机关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与巡察工作的对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证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二是与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三是与公检法司等机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四是与有关部门的信访应急处理机制,使巡察组在有限时间内,精准发现问题,定点突破线索,形成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果。完善与省委巡视联络机制,实行市县巡视巡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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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巡察方式。坚持常规巡察常态化。每年安排6轮巡察和4家左右单位回头看,巡察40个左右单位。坚持专项巡察精准化,带题不定题,巡中来选题,增强专项巡察的灵活性、针对性。坚持交叉巡察与提级巡察相结合,按照异地交叉原则,根据整体巡察工作安排,临时确定巡察组对被巡察地区进行交叉巡察。对于在巡察中发现的重大、复杂、突出问题,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进行提级巡察,由上一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巡察组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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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巡察程序。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年初由市县委巡察办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方案,形成年度工作计划,经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经市县委批准后实施。巡察组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相关工作事项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基本流程(试行)》、市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特殊事项须报请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对重点部门和单位常规巡察后,适时安排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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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巡察效应。善于运用巡察成果,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党委一把手是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意见要签字背书,整改情况要在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协调纪委机关综合研究、优先办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该立案审查的就立案审查,该处理就处理,该曝光就曝光。三是协调组织部门专项督查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好吏治腐败问题。四是协调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巡察组移交的专题报告研究提出处理措施。市县纪委机关、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要保障巡察机构、编制、人员同步落实。财政部门要把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提供经费保障。五是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拓宽巡察宣传渠道,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提炼总结惩治成果、教育成果、制度成果、创新成果,适时组织巡察成果集中展示、集中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不断深入,打造徐州巡察工作鲜明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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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巡察纪律。实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回避制度。巡察组组长不固定、巡察单位不固定、巡察组和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制定并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 不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不准压信不报、瞒案不处或隐匿、瞒报、擅自处理问题线索,不准跑风漏气,不准插手被巡察单位重大事项及经营管理、工程项目,不准打着巡察旗号办私事,不准在安排工作或干部任用上打招呼,不准接受被巡察单位赠与的任何物品,不准擅自存储、处理、私留涉密材料或未经批准将涉密材料带出办公场所,不准从事与巡察干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对违反“十不准”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处理,努力维护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徐州日报记者:范海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