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省物价局通报今年全省清费降本减负专项督查情况。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总额明显减少,企业负担明显减轻,2014年、2015年江苏连续两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企业负担指数全国最低。但截至上月底,物价部门仍查实147家单位存在乱收费违法行为,并实施经济制裁2145万元,其中退还企业1701万元,上缴财政444万元。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介绍,2008年以来,我省连续开展6次综合性收费清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08年374项减至2015年136项,降幅达64%;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2014年150项减至2015年56项,降幅达63%;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占财政收入比由2008年26%降至2014年9.5%。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多年呈现“双降”态势,不仅涉企收费项目由2008年192项降至2014年81项,下降58%,而且涉企收费总额占全部收费总额由2008年的73%降至2014年的52%。
省物价局曝光9起典型案例:南京市卫计委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以捐赠的名义向药品企业收取 “资金占用补偿和规模优惠收益”款;无锡市民防局应免未免违规向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分院应免未免违规向部分中小学校收取电梯检验检测费;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未经批准,擅自向部分企业收取市政设施新建费,在收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修复费的同时,重复向企业收取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赔偿费和拆除费;江苏鑫盾消防检测评估公司在向委托企业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时,未按规定降低20%收取消防设施检测费;淮安市民防局自立项目向部分开发企业建设的保障房项目收取人防工程异地建设保证金;盐城市盐都区航道管理站自立项目向航道内临时农用码头建筑者收取拆除保证金;扬州市广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以小区环境卫生移交协议的形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新建房屋环卫设施配套费;镇江市节能监察中心违规向委托评估建设单位收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评审费。(吉 强 陈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