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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台罚款上限由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

 

徐州日报讯(记者 杨旭东)自2016年12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私设电台,特别是 “伪基站”“黑广播”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擅自设置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对不按照电站执照的规定使用电站的吊销电台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要求暂扣设备,查封电台,实施技术阻断,提高违法成本。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且屡禁不止“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行为,新条例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条例》规定,对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在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新条例下放了大多数台站审批权限,除卫星测控导航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重要台站外,其他台站均交由省级管理机构进行审批。进一步缩小了台站审批范围,对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数量众多的台站不再审批,这将大大方便企业和民众用频。

新无线电管理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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