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记者 刘作霖
近年来,泉山区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不断探索工作路径、创新管理载体,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先后有四个社区荣获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称号,两所小学荣获“民族精神教育全国示范学校”、“省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称号,三名同志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拓展宣传教育载体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
泉山区探索推行“一宣、两建、六进”模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每年5月份定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去年以来,泉山区共举办民族团结工作图片展、民族法制宣传等活动21场次,制作民族政策宣传板420块、宣传标语510幅、宣传资料1200册,在29所小学近万名学生中普遍开展民族知识竞赛活动。
该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民族团结和谐小康村、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清真拉面示范店、民族团结示范社团、民族团结示范企业”等“六个示范”创建活动,以服务惠及民生;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率先建成苏北地区最大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的“少数民族文化展示馆”。
泉山区持续开展“六进”宣传,走进学校、机关、社区、企业、乡镇、宗教场所,普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政策、法规宣传。以省《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为蓝本,每年确立辖区小学民族团结教育重点,定期举办中小学生民族知识竞赛,与区内大专院校联合举办民族政策展览,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车站、企业、单位等广泛宣传,加强各族群众之间的情感沟通、物资交流和思想交融。去年泉山区选送的《吉祥藏历年》舞蹈节目,荣获省首届少数民族舞蹈展演“优秀编创奖”。
创新工作方式 实行无间隙精细化管理
泉山区充分发挥街道“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功能,为少数民族群众竭力提供就业创业、协调经商、办证办事、房屋租赁等“一站式”、“保姆式”、全方位服务,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泉山区的伊斯兰教信众较多,该区充分利用主麻日、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机会,主动与伊斯兰协会、清真寺负责人等联系沟通,引导穆斯林群众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坚持思想引导在前、服务工作在先,引导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商户遵纪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事件和民族矛盾纠纷,坚决杜绝将社会问题民族化,普通矛盾扩大化和简单问题复杂化。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提高民族工作水平
泉山区落实民族工作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和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区民族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2次工作例会,加强民族工作信息情况交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定期开展民族工作重要问题调研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扶持和民族工作的综合协调,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经商、务工、就学中的困难问题。去年以来,泉山区先后为32家兰州拉面馆办理工商登记、卫生许可等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解决了45名外来务工少数民族子女入学问题。
该区街道、社区干部与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建立了“一对一”结对联谊机制,发放联系卡,坚持开展联谊、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成立了泉山区少数民族人士联谊小组,吸纳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代表加入,每季度召开会议,学习民族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磋商解决倾向性问题。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发挥联谊小组中少数民族群众代表作用,开展清真饭店验收、临时哈密瓜摊位选择等工作,既促进了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也有效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全员参与、全面覆盖。
该区坚持多级扶持、多层结对、多员帮扶等办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脱贫致富。定期组织宗教场所开展慈善活动,慰问帮扶少数民族困难户。每年都对辖区内外来少数民族经商、务工群众子女的入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相对就近、不另收费”的原则,落实就读学校,协调、帮助顺利入学。泉山区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近3年来,泉山区共向中央和省民委争取扶持资金38万元,帮助辖区内彝族妇女梁翰尔等发展大棚种植、4家清真饭店改造店面更新设备。泉山区自身投入101万元,补贴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惠及2747名穆斯林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