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法于温情 裁量以仁心 ——透过个案看云龙法院刘春燕法官温情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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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杨梅花 贺秀风 刘新未 清晨最早来,傍晚最晚归,案头边的是家庭琐碎夫妻纠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即便是那段因晚归路上摔伤腿脚不便的日子,她也依旧坚持在岗位,不曾有一分怠惰。多年来,云龙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春燕对于家庭案件审理,有着独到的见解——秉持着善良与同情心,充分理解当事人,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为当事人考虑,想当事人所想。 就如这件奇特的离婚案件——这个当事人每天往法院跑要求找法官“说说”,法院门口的保安都认识他了。刘春燕从小山一样的卷宗中抽出他的那一份,肃了肃衣服向法庭走去。 赵某是这个案子的原告,起诉妻子李某要求离婚。自2010年以来,这已是他第四次起诉要求离婚了,“前三次她都给法官说她身体有病,不给十万块钱死也不同意离婚。可是我凭什么给她钱,我哪里欠她的。我们从2009年开始就分居了,现在一点感情也没有了,这不是自己过不好也不让别人好过是什么。” 这个案子刘春燕看过前三次要求离婚的卷宗,基本可以断定他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然而被告李某身患心境障碍抑郁症和传染病,需要终身服药。李某曾放下狠话:要是离婚,她就从楼上跳下去。于是这婚前三次便没有离成,原告赵某这又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案子棘手,刘春燕却没有因此退缩。她没有因为当事人李某有传染病就对当事人产生厌烦歧视,亲自上门去看望她,了解情况——开门的年轻女人头发干黄面色灰暗,像被生活压垮了的干稻草,一脸愁苦和病容,她就是李某。 “那么多年的婚姻,我生病了,他就跑了,他没有良心。我不离婚,婚离了我怎么办。我身体不好,需要钱治病,他不给10万元钱就坚决不离。实在不行我就从楼上跳下去。”刘春燕看着李某这个样子,温声安慰她:“你安心养病,要避免情绪波动,这些事你以后想想都不是事,什么都不如身体重要。”一边安慰她,一边潜移默化地向她说明婚姻法的规定,帮她分析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今后和好的可能性,苦口婆心,真正是设身处地地为李某想这个婚姻的问题。 最终在问到夫妻双方和好的可能性时,李某闭着眼睛摇了摇头,终于向刘春燕法官吐露心声:“那么多年早没感情了,确实没有和好可能,我只是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体每况愈下,无力支付医药费,对未来生活特别担心,才以死相逼不同意离婚的。” 打开了李某的心结,工作便好做多了。刘春燕返回法院后开始不停地做原告赵某的工作,打电话、面谈,分析事实讲道理,耐心地引导他:“一日夫妻百日恩,李某现在身体不好,你于情于理总是该给她出一些钱帮她渡过现在的难关。”终于,在刘春燕连续四天做思想工作后,赵某答应给李某7万元,两人和平分手。 离婚后赵某主动将钱交到法院,刘春燕通知李某来领钱的时候,看到了一袭淡色春装的李某,她的精神和气色明显改善了很多,人也变得乐观很多,她终于迈过了离婚这道坎,开始了新的生活。刘春燕法官打心眼里为她感到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