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条新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我市出台相关《意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徐州日报记者 邬政 2月4日召开的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阳光高效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 举措1 加大向基层政府放权力度。进一步梳理确定向县(市)、区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转报(申报)国家、省批准或涉及安全、环保、重要资源布局管控等必须由国家、省批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按照扁平化、便利化原则,实行“协同、联动、全链条”下放,做到一件事情在一个政府层级完成审批,逐步实现县(市)、区向市级行政审批“零转报”。 举措2 降低企业创业创新门槛。对国家鼓励类、允许类企业投资项目,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探索实践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一定领域、区域内“零审批”。 举措3 推进行政权力和职责清单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市、县(市、区)、街道(镇)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实行动态调整;制定市县共有权力运行职责分工标准,逐项明确市与县(市)、区共有权力运行职责边界;健全“权力与责任相对应、责任与追责情形相对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职权清单动态运行管理机制,推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实现政府权责“零疏漏”。 举措4 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如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应与主管部门脱钩或转企改制。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指定。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要求开展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对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要大幅降低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零收费”。 举措5 清理整顿职业资格事项。公布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个人就业创业、企业资格资质挂钩。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逐步实现市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涉企培训考试“零收费”。 举措6 规范强制性检验检测。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检测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扁平化管理更有效的事项原则上下放至县(市)、区。加大检验检测市场开放力度,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降低收费标准,逐步实现企业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零收费”。 举措7 重点清理涉企项目资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余一律“零收费”。逐步减少市级部门直接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举措8 全面实施投资建设领域“联合审”、“区域评”制度。梳理审批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在投资建设领域有关审图、评估等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事项全面实施“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区域集中评估”,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许可事项“一家受理、并联实施、统一收费、限时办结”。 举措9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实现部分领域企业准入“零办证”;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探索“证照分离”,简化许可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即到即办;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联办”等工作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推动新生市场主体更加快捷便利地进入市场。 关键词 简约便捷 调整政务服务模式 优化创新创业政务环境 举措10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高起点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监管、大数据中心等,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库,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 举措11 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市、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制,提高现场办结率,做到行政审批“零超时”。 举措12 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并联批”,对需两个以上(含两个) 部门许可的事项全面实现并联审批,建立并联审批监督和考评机制。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信息“一网通”,2017年7月底前建立市级部门除涉密事项外的数据端口共享目录,并向县(市)、区提供数据端口、开放专网数据库,逐步实现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互联互通。 举措13 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行政许可事项“集中批”,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和权证办理需要集中的相关许可事项集中至行政审批局,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实现试点地区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举措14 建设“便利店式”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服务职责向基层集中,实现公共服务“就近办”。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办事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卫生计生、商事、农业等领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沉至主城区、重点园区的街道(镇)办理,并根据群众需求进一步向社区(村)延伸。 关键词 综合有效 健全监管体系 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举措15 健全严格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支撑,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制度链为保障的更严格、更有效的监管体系,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促进社会公平。 举措16 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建立健全依据责任清单追责制度,逐项明确监管标准、监管责任和追责情形等,做到部门责任追责情形全覆盖。 举措17 加强信用监管。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推动信用信息在经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等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举措18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库两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17年底前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举措19 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管机制。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全覆盖,确保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举措20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和数量。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市与主城区执法职责分工,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不重复设置职责相同的执法部门,实现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 举措21 建立以市场效益为核心的评价评估机制。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多少、群众办事方便多少”为标准,明确量化指标,进一步完善“放管服”改革各环节评估指标体系,做到改革工作各环节评估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