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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食药公布1月行政处罚信息 茂业百货等单位上榜

 齐鲁网淄博2月15日讯(记者 王良)2月15日,齐鲁网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14日发布《淄博市2017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淄博市一批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信息进行公布。其中,淄博茂业百货、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延强医院和张店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单位因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淄博市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淄博宝林斋食品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淄博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依法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淄博延强医院生产销售劣药一案,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依法给予其“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

张店区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山东省淄博茂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张店区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

淄博市昌国医院、张店区人民医院因使用劣药,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

淄博第二棉纺织厂职工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制剂,张店区局依法没收违法配制的制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淄博市中心医院风湿免疫科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受到“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

淄博广电医院、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张店区局依法没收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

临淄区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临淄学友食品厂生产销售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五仁味学友月饼,临淄区局依法没收其使用的白醋,并处罚款

淄博鲁升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含有莱克多巴胺的牛排,临淄区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齐都镇蒋王村卫生室未经批准使用制剂,临淄区局依法没收其违法使用的制剂,并处罚款

齐都镇葛家村卫生室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临淄区局依法没收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罚款。

博山区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陈波吉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其他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博山区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张高峰经营标签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博山区局对先行登记保存的食品添加剂予以没收,并处罚款伍千元整。

周村区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淄博康喜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周村机场路店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周村区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周村区南郊镇李家幼儿园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受到罚款处罚

淄博市周村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周村区局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淄博市周村仁和堂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东门路店无证经营药品,周村区依法没收其违法销售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桓台县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荣家分店、周家分店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桓台县局对其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桓台喜乐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受到罚款处罚

淄博银座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桓台购物广场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桓台县明星幼儿园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桓台县城区喜多火锅店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高青县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山东侨牌集团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高青县局依法没收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

沂源县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沂源县春竹清酒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沂源县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

文昌湖区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周村方远饭店制作不合格食品,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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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食品  没收  违法  淄博  罚款  处罚  并处  依法
行政  药品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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