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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以及2016年度徐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中国徐州政府信息公开网(www.xxgk.xz.gov.cn)和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予以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西一区914室;联系电话:0516-80800709;邮政编码:221018)。

一、概 述

201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省政府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注重创新思路,明确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方式,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考核督查,切实抓好“五公开”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 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决策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市将《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徐政发〔2011〕57号)升格为市政府规章,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程序作出了细化规定,包括风险评估环节、专家论证环节、征求意见环节、政府审查环节、集体讨论决定环节、后评估环节、监督追责环节。二是及时解读今年出台的三部政府规章。《徐州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和《徐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后,法制办分别与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徐州发布向社会宣传政府规章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的相关情况,以利于公众知晓。三是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是积极践行重大决策预公开的举措。

(二)执法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了“两单两库两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公示。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出台了全省第一个专门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制度,即《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该《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公示的主体、相关单位的职责、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方式、公示的期限、保密审查以及考核、责任追究等。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生态环境、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目前已公开市场监管信息4600余条。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已完成企业库首批45家部门归集整理,企业库基本具备向社会提供信用查询等服务的条件。目前,“一网三库一平台”项目,正在进行企业数据库系统软件优化调整、数据质量控制、第二批企业库部门信息归集和“诚信徐州”网站建设工作。

(三)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情况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初步实现“一门在中心,服务在网上”目标。持续推进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审批服务不断简化优化。二是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维度数字化新平台。为推动政务服务基本形成“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新格局,构建开发并上线试运行集9大系统于一体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维度数字化新平台。

(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督查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构建组织、协调、督查“三大”体系,全面推行《交办单》、《催办单》、《督办单》“三单”制度,依托督查网络平台,推动督查工作高效化运转。2016年度共下发《交办单》461期、《市政府每周工作例会确定事项进展情况流程单》231期,目前交办事项已全部按期办结;另外,受理“市长信箱”信件来信6400封(件),目前已全部按期办结回复。2016年度,市政府重要会议纪要落实率达100%,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市长信箱”信件按期办结回复率均达100%。

(五)权力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公开情况。2014年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在编制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以清权确权为核心,摸底政府权力“家底”,编制公布了《徐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市级及各县(市)区政府部门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均已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及市级相关部门调整权力事项申请,按照《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4、2015、2016年我市先后五批次开展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二是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公开情况。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5月,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同步启动了政府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各县(市)区也均已完成政府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经同级政府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三是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开情况。为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职业资格改革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和公开了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并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进行管理,建立了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六)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我市提出了“四个统一、一个分清”的要求,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http://www.xzcz.gov.cn:62/CMS/ArticlesList)。统一平台下设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三个主栏目。目前,市本级2016年政府预算、2015年政府决算以及预算单位都已统一平台集中发布。同时,为方便上报预决算公开网址链接,还专门开发了公开网址链接导出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七)减税降费公开情况

国地税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创新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以公告的形式在各种公开媒介上按时发布,税务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的宣传栏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时查询公告的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对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梳理,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扶贫政策公开情况

一是新一轮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扶贫办会同市统计、调查部门,对新一轮被确定为低收入人口的农户进行了建档立卡。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确认上,做到两公告三公示,广泛听取和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评议、公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无异议。二是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帮扶手册》印发工作情况。为确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切实做到精准帮扶,在参照省《帮扶手册》和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扶贫办和市委帮扶工作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扶贫工作实际,我们对《帮扶手册》的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帮扶措施落实的日期,农户需要了解政策的咨询电话,列出了低收入农户享受的政策清单等,做到了“四公开”。

(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房屋征收专栏,将《征收条例》、省贯彻《征收条例》若干问题规定、市政府《征收条例》实施意见和30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及征收部门职能职责等进行了公开。同时,指导各地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规范房屋征收信息公开行为,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法规、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等7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二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建设方式、工作要求等基本政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强化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同时,绘制了救助事项办理程序流程图,在各级民政部门办事大厅公开申报程序。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苏建房保〔2012〕4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房保〔2013〕29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抓责任分解落实,信息采集、审核、上传定员定岗,制订了岗位责任制并加强日常绩效督导;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方案、保障对象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即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任务目标、年度计划、项目概况、工程进度等项目建设信息,以及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分配情况动态公开,今年全市8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共3767套、总投资7.25亿元、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的开工、竣工相关信息均及时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动态发布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对象信息,保障情况公示等内容40余项。

(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设置了“徐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平台”,实时发布全市1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AQI指数及SO2、NO2、PM10、PM2.5、CO、O3等污染物指标。基于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大气污染过程模拟以及气象条件分析,提前48小时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截至8月12日共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25条。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每月公布市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评价结果等信息,累计发布7期。同时,逐月公布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三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确定284家企业事业单位为我市2016年重点排污单位,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等各类环境信息。同时,在市环保局网站每月公开国控、省控排污单位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定期公布超标企业名单,累计公布行政处罚信息36条。四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和省环保厅相关要求,对市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拟批准公示以及批后公示全部在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开。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已批准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在批复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累计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项目公告等各类信息125条。

(十一)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市教育局通过《徐州招生信息网》,对教育专项督导报告和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全市中小学、成人高考、中(高)考招生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公开,对特殊招生工作都进行政策详细说明,对群众关心的学校收费、对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目前市区29家公立中小学校全部公开预决算信息和相关收费标准。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积极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实现按月公开,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相关企业、单位、整改情况,全部公开。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主动公开信息29条,通过徐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1289条。通过“12331”食品药品热线共受理举报903件,回复率达到了93.7%。通过信件网络受理投诉件355件,回复率100%。

(十二)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情况

1. 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共审核备项目388项,其中核准34项、审批231项、备案123项,已全部及时在中国徐州信息公开栏目公示,链接为:http://xxgk.xz.gov.cn/xxgkzml/xxgkml/xxgk_main_mulu.shtml?webcode=sfzggw。

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市财政局在外网设立“徐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http://www.xzcz.gov.cn/htmls/zfysh/),包含工作动态、领导讲话、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项目简介、合作伙伴、咨询机构和它山之石等子栏目,其中项目简介子栏目去年5月12日公布了徐州市级2016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共计项目37个,其中市本级25个,区级12个。

3.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情况。以“化学整合”方式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整合等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升级与重塑”。按照国务院和省关于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调度安排,协同配合市编办等部门研究形成《徐州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和完善整合建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管理工作方案》。在协调推进新中心场所改造建设的同时,全面启动并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管理体制、综合监管体系、操作运行机制、门户网站及交易操作系统平台调整建设以及整合过渡期相关工作落实。

(十三)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情况

1.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等涉及的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人数、资金支出等信息实行全公开,数据类信息按情况进行季度或半年一公示,数据详实到每个县、区、户。二是公开社会组织及慈善信息。对于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引导其公开财务、捐赠、业务活动等主要信息;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年检结果,分批分类在徐州社会组织网进行公告。

2.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公开、文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对就业创业特别是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报纸、电视、宣传册、就业招聘网等多种形式、多种媒介进行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介将优惠扶持政策推送给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对政策进行整理优选剪辑制成宣传册,并在相关的服务窗口放置。上半年,围绕“去产能”,扶持重点人群就业。建立实名制动态监测系统,对煤炭行业分流安置人员分类帮扶、精准服务。开展“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等主题招聘活动,举办徐矿集团转岗工人专场招聘会,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56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78人。举办全省巡回公益招聘活动徐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提供需求岗位1971个。举办首届大学生创业节,开展大学生创业服务“直通车”,走进高校宣讲创业政策。为更好地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在全省率先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全媒体向社会宣传。对徐矿集团等第一批725家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1.1亿元,稳定职工队伍20万余人,对于这一重大利好政策,人社部门做到了公开透明,确保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应补尽补”。大力推进就业扶贫,通过托底安置、技能提升、就业脱贫、创业致富等多种渠道,确保农村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十四)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 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国有资本监管工作、资本收益收缴与管理、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工作有关的政府信息、政策动态,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条。

2.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建议提案的公开工作,按照科学统筹部署、严格按程序办理、认真组织答复、落实“一案一答”、明确公开主体、规范程序方式、回应公众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开展。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后20个工作日内,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一)政策解读。一是着力建立专家库。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和信息公开、政策发布和热点回应的需要,我市组建了一批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政策解读专家队伍,目前已有1个市级专家库、39个部门专家库,计426人。建立健全专家解读制度,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看得懂、能参与、好监督。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制度。充分利用市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和“四位一体”(即政府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一把手零障碍网络服务厅)徐州发布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邀请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就重要政策、重大活动开展新闻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目前已开展政策解读356次。组织新闻通稿32篇,组织接受媒体采访56次。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

(二)回应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务微博、微信、12345政府服务热线、行风热线等方式接受群众咨询和意见征求,对群众反应较大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热点问题,市相关部门都及时收集整理,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市、县(区)两级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接处群众来电20.5万件,及时办结率98.3%,回访群众满意率98.4%。每周一至周五,都安排一家部门或单位与听众相约在“行风热线”电台,与听众直接交流,接受社会监督、咨询和投诉。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一是畅通依申请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公众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各地、各部门公开办或政府门户网站申请。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针对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敏感点的特点,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我市一方面下发了有关文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8种标准化文书。另一方面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三是建立责权分明的运行机制,尤其是从制度上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强化部门与部门、上级与下级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避免出现“踢皮球”的现象,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61件,答复率为100%。

四、健全保障监督机制

1.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为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从公开效率和质量上下工夫。我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徐州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徐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工作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徐州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徐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等多项具体制度。在专项、具体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形成了一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在建立健全市政府本级制度同时,指导督促县(市)区和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各公开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应建立健全了内部工作机制,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 加强对本地区工作指导。一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部署,我市结合实际,下发了《徐州市2016年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主要工作任务,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申请公开等多项具体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形成信息产生、收集、审查、公布一整套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我市一直将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抓手,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委托市委党校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讲座,通过培训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掌握了相关政策,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

3. 优化监督考核机制。为了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均衡发展,从2010年开始,我市就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年初对59家信息公开部门和单位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推进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6月底根据市绩效考核办《关于下发2016年度绩效考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又及时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电子政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通知》,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科学整合,整体考核。按照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要求,合并或取消的考核项目共计26项,使考核指标更加科学,易于操作;考核单位在去年原有59家政府部门的基础上,今年考核范围增加了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内的93家单位,考核内容更加具体,有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2015条,规范性文件3665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分别公开政府信息593030条、208317条和19205条,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4条,新闻发布会177场,政府公报412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市民通过“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查阅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省属政府部门驻徐机关、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作为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公开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文件、政府人事任免、市府办文件以及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信息412条。市政府公报每月10日出版,全年共出版12期,免费发送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企事业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机场、宾馆、部分书报亭等公共场所。并开通了政府公报网站,全文电子化率100%。

3.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制定政府公开信息报送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各项制度,编印了服务指南,开放文件目录,简化查阅手续,配备了电脑、开放式档案柜(架)、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公众提供了全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终端查阅功能。各县(市)区档案馆以及部分社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县(市)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市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和“四位一体”(即政府新闻发布、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一把手零障碍网络服务厅)徐州发布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邀请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就重要政策、重大活动开展新闻发布。2016年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388场次,其中市政府及市级政府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177场。

5.其他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子信箱、政务公开专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徐州日报》、《彭城晚报》、《都市晨报》、徐州电台、徐州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及时播发政府新闻信息;通过市长信箱、各县(市)区领导信箱了解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3161件,内容主要涉及财政、征地拆迁、规划、住房保障、劳动就业、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各地、各部门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使大多数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在316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受理3161件。受理并已经答复的为3161件,答复率为100%。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针对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敏感点的特点,我市一方面制定下发了有关文件,规范了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收费程序,根据各种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8种标准化文书。另一方面,建立了责权分明的运行机制,尤其是从制度上落实了首问责任制,强化部门与部门、上级与下级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避免出现“踢皮球”的现象,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在“徐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徐州市级部门办公地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还在网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公众监督”专栏,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2016年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14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8;行政诉讼案件16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0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化人才匮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技术门槛,现有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同时要学习信息化知识,难度大,效果欠佳。二是公众新媒介素养参差不齐。公众在新媒介素养上的表现差距很大,以致众口难调。政府信息公开不同于任何一个媒介,对应的不是某一群群众,而是覆盖所有民族、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等类别的群众,所以在公开的方式上要兼顾大众。三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事务性、程序性、结论性公开的多,办事过程、决策过程公开的少,事后公开的多,事前、事中公开的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对工作队伍的培训与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学习型”工作,需要在职人员不断补充对于新技术、新知识、以及新情况的了解,所以需要加强对于在职人员的培训,才能适应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对于工作的考核,才能使得工作人员保持积极饱满的工作态度。二是加深对广大受众的认识与理解。只有了解媒介的受众,才能“生产”出受众能够接受的信息,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效沟通。三是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能促使工作时刻跟进当下时代的要求,满足公众不断变化的知情权。

 

七、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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