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3日讯(记者 王雅娉 王文龙)3月23日18时55分,济南公安历城分局发布“3.22故意毁损人民币案”情况通报 ,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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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所有人把钱拿出来!”“全部给我撕掉,现在就撕掉,全撕掉!”
今天在网上有这样一个视频特别火,说是在济南国美电器洪家楼店,有员工没完成任务,店长要求员工自掏100块钱,自掏100元不算,还要撕碎。
为了核实视频中所传事情的真实性,记者来到济南国美洪家楼店,走进店看到一张桌子,场景与视频中的场景几乎一致。随后,记者联系国美电器洪家楼店店长时,其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记者就此视频咨询了律师,律师陈正斌告诉记者:人民币是我们国家的法定流通货币,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故意撕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且要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个就是,员工对单位违法的指定安排有权利拒绝,并有义务向相关机关进行举报。
今天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官方微博@济南公安历城分局称:“我们正在对该视频信息进行落实。如确系违法犯罪情况,分局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警方已经进行调查,撕毁的人民币也已经作为证据被找回并进行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