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市区自来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每年为市民节约200万元 |
徐州日报讯(记者 吴悠)记者从市物价局部门了解到,本月起我市取消市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自来水到户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该项费用取消后,各类自来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同步降低0.05元,经测算,每年可为居民节约开支约200万元。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政府性基金”的政策要求,市物价局昨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区自来水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市区自来水价格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为,取消市区自来水的生活类用水、行政事业类用水、生产类用水、特种类用水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均为每立方米0.05元)。 该费用取消后,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的水价构成即为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市区自来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同步降低0.05元。其中,降低后的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总水价为2.9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3.7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6.06元/立方米。 根据市区供水企业提供的去年全年用水量测算,此次自来水价格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取消后,每年可以为居民节约开支约200万元,为工商企业节约开支约300万元。 从昨天起,新发布的《徐州市区自来水价格表》在市物价局网站公布。 |